现在闪婚的有很多,有些人的坏习惯在结婚前或许一方并不知晓,结婚后才发现,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又该如果处理呢?来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
基本案情: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08年12月03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是经人介绍认识,故原告对被告并不了解,在婚后原告才发现被告有吸毒恶习,且屡教不改,被告被强制戒毒八次,现在其仍然被关在 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
委托人的利益诉求: 1,解除婚姻关系
2,不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诉讼请求:
1、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请求权基础:《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所以建议大家婚姻是幸福的事情,但是我们在追求幸福的同时还需谨慎,也许可能是个深渊。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