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6年至2017年期间,委托人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多次借与被告款项共计人民币70000.00元。
2017年3月28日,对方向委托人出具了一份借条以确认上述事实,借条载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以此证明:还款日期于2017.9月前还清!4月2号还3万先!”
对方出具上述借条后,并未如约向委托人归还人民币70000.00元。为此,委托人多次通过微信等联系方式要求被告归还借款,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迄今,委托人仍未收到阁下归还的借款。
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归还借款
请求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构成要件:1、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2、对方到期未返还借款。
证据支撑:1、《借条》;2、转款凭证。
民间借贷案子有很多,每个人的想法和思维不一样,所以每个律师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都不同,下面我们来看看顶匠的律师是如何处理的吧!
方案一
若委托人能够提供黄某承认于2016年9月至11月持委托人信用卡消费的证据,则提交与之相关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共记录了22458.8元,以便于与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相印证7万元的欠款,向法院主张要求黄某还款7万元。
方案二
若委托人无法提供黄某承认于2016年9月至11月持委托人信用卡消费的证据,则不提交已经无意义的信用卡消费记录,但依旧向法院主张要求黄某归还7万欠款,微信转账记录不足以印证的差额则主张为现金给付。此种情况下微信转账等记录能印证委托人主张的欠款只有37027元,证据不够充分,对委托人不利,鉴于此,尽量与黄某协商,委托人以撤诉、给对方一定的还款期限作为让步,争取黄某承认7万欠款,签订还款计划书。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