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暂时没有钱买房的话,就只有租房。出租人与承租人是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有的时候房屋可能会出现问题,需要维修。那么,个人出租房屋修缮费用由谁承担?广州律师咨询
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都要承担维修的责任,所以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由出租人负责房屋、附属设施、配套家电等的维护与修缮,并且承担维修费用。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当使用而造成损坏的,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此外,还可以约定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维修的方式,以及出租人维修的时间。 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广州律师咨询
网站:http://www.gddjls.com
更多法律咨询请访问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20-38856589或18988939837
文章来源:http://www.gddjls.com/2018/rdzx_0813/548.html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