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随着购房的方式多种多样、且资金来源多渠道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一般老人出全资购房、出首付由小两口还房贷,或双方老人合伙给小两口拼房等情况,不一而足。广州专业离婚律师
父母出资购房时未明确购房款是给男女双方的,如果登记前父母出资购房时表示是给男女双方的,则离婚时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由于登记前购房和登记后购房的结果是不同,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结婚登记前购房的还分几种情况,一种是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房屋归出资一方所有。第二种是一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及还贷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第三种为双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及还贷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首付部分及首付增值部分则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在结婚登记后购房,无论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还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果在出资时未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则视为赠与夫妻双方,故离婚时该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如果一方父母出全款购房,且在购房时明确表示仅仅赠与自己子女的,则离婚时该房屋归属自己子女;如果一方父母仅出首付且对于首付明确仅是赠与自己子女的,则离婚时夫妻仅可对共同还贷以及还贷增值的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综合上述,有关父母给买婚房是否算赠与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认定为对双方赠与,不得撤销平均分割。由于结婚登记前后,购房结果不同。要想厘清这个问题,需要弄清时间段,结婚登记是一个重要节点。广州专业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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