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广州律师咨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离婚。”
分析上面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即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规定所列举的几种特殊情况都是衡量感情是否破裂的特殊标准。
以上就是顶匠律师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外地的话,由于协议离婚是需要夫妻双方当事人到民政局亲自办理离婚登记的,所以离婚登记这一条路是走不通的,双方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顶匠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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