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南省的一名47岁的工地工人王某,于2015年10月27日通过包工头进入一家建筑公司任装饰工;2016年2月27日,在工作中全身多处受伤。出院后,多次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而公司表示已经为工人购买了商业意外险,赔偿是由保险公司负责,建筑公司不再对王某进行任何的赔偿!感觉不公平的王某在熟人的介绍下找到了我,在与我沟通过程中,我了解到,他手上基本上一点儿的证据也没有,主要是劳动合同是没有的。其实中国的建筑工地差不多都是这个状况。法律在线咨询
2016年4月12日便向万江区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2016年6月1日被认定为工伤;2016年6月23日鉴定为工伤九级。然后我马不停蹄地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2016年8月2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对方律师对王某的平均工资6846元极力反对,说应参照社平工资3489元,或者是行业工资4228元。我笑了,咱们有证据,一定是会按6846裁决的!2016年8月10日,裁决书下来,果然不出所料,仲裁庭认定王某的平均工资为6846元,并且支付了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总共裁决公司需要向王某支付173895.4元。一个工地的九级工伤能够获得17万多的赔偿。公司不服随后向法院起诉.
2016年11月22日,法院判决公司需要向王某支付赔偿金16万元元,其中包括二倍工资差额16241元。
对于二倍工资问题,建筑领域能不能支持二倍工资,一直以来都是存在着争议的。因为工地与工厂不同,工地一般是由包工头带去工头做工的,建筑公司没有直接招用劳动者,就是连起码的入职登记表都不用填的。目前出现了各地不同的判法,有的地方支持,有的地方不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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