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 新闻资讯

未及时缴纳社保,得不到赔偿怎么办?

2018-10-22 09:48:03 来源:http://www.gddjls.com/2018/rdzx_1010/770.html 浏览:566 咨询电话:954310


文某是来自四川,于2016年7月11日入职东莞一家公司工作,11月9日在工作中受伤,11月17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回到公司上班。2017年1月22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公司在文某受伤后的11月份没有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了社保部门不向文某支付七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广州律师咨询

广州律师咨询_法律在线咨询

2017年2月22日,东莞市社保基金只向文某支付了2408元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公司只愿意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文某很是纳闷,这是什么世道?社保缴费是用人单位的事情,明明是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了不及时缴费,而导致自己不能享受社保部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单位也不愿意为这件事情买单。于是,文某委托笔者代理追讨工伤赔偿。

2017年3月3日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5月3日仲裁裁决出来,只支持了一次医疗补助金差额1509元,就业补助金15668元,总共是17177元。文某看到仲裁书后,有些后悔请律师了,才一万多元,认为律师没有为他尽力维护到利益。我对他说,别担心,仲裁的裁决完全不合法,我会为你将赔偿金额上升到五万多的。

2017年5月18日向法院起诉,并得到当天受理。随后申请法院调查清楚为什么社保部门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原因,法院发函给社保部门,社保部门进行了书面回复。2017年6月22日,法院判决单位需要向文某支付各项费用59282元。比仲裁多出了42105元。这次,文某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广州律师咨询

网站:http://www.gddjls.com

更多法律咨询请访问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20-38856589或18988939837

文章来源:http://www.gddjls.com/2018/rdzx_1010/770.html

广州律师咨询_法律在线咨询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