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3日早上6时许,54岁的杨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前往项目工地去上班,在行至工地内发现工具未带齐,她要回去拿工具,随后掉头往工地工具存放处行驶。
由于快到上班时间了,心急,行驶至工地门口路段时不小心摔倒在地,导致头部受伤。后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80多万元,工地只出了20万元,因为工地认为不是工伤,把钱垫了出去以后社保不给报销。广州律师咨询
鉴于所花医疗费巨大,在我们的坚持下,以项目的名义向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2016年6月14日被认定为工伤!
2017年6月2日,终于拿到了鉴定结论:伤残二级!护理二级!按照中国人的平均寿命75岁来计算,杨女士的二级伤残二级护理,在社保基金方面所获得的赔偿超过120万元!
拿到鉴定结论后,前前后后花了8天的时间帮杨女士去办理社保理赔手续,东莞市有规定,一至四级的工伤,由于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全部是到市局办理。
2017年7 月26日,东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作出支付决定:赔偿杨女士以下款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9175元。2.从2017年7月起,按月支付伤者每月伤残津贴3371.95元。(会随着时间有调整)。生活护理费1927元。杨女士就像是得到了一把社保保护伞!
杨女士的赔偿主要是取决时她当时受伤时的缴费工资,当时的缴费工资是3967元一个月。那么伤残津贴是由3967元乘以25个月等于99175元。伤残津贴是按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来计算,得数为3371.95元。这个数额一般是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所上调的。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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