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什么是文职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而全军文职人员的编制员额,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广州律师咨询
问题二、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如何设置?
文职人员按照聘用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文职人员和非专业技术文职人员。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二)非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六级职员岗位、五级职员岗位、四级职员岗位、三级职员岗位和二级职员岗位。
问题三、文职人员招聘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根据规定,招聘文职人员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含任职资格及薪资待遇);
(二)初审;
(三)理论考试、考查,其中对拟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二级职员岗位的,还应当组织答辩和评审;
(四)政审和体检;
(五)择优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六)上级机关审批;
(七)订立聘用合同。
问题四、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文职人员的聘用合同的期限是有特别规定的:
(一)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四级职员和三级职员岗位的,1年至3年;
(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二级职员岗位的,1年至4年。
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聘用的文职人员的合同期限,有见习期的6年,没有见习期的5年。
注:《劳动合同法》并未对劳动合同期限作特别限制。
问题五、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终止情形?
按照规定,文职人员的聘用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即终止:
(一)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聘的;
(二)文职人员达到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
(三)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聘用合同期限已满,文职人员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尚未结束的,聘用合同期限顺延至任务结束。
注:《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劳资双方不得约定终止条件。
问题六、文职人员主动解除聘用合同的限制?
按照规定,文职人员只有在试用期内的、依法服现役的或者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三种情形之一的,文职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除此之外,如文职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文职人员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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