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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缺勤可以按旷工处理吗?

2018-11-15 13:44:38 来源:http://www.gddjls.com/2018/rdzx_1022/814.html 浏览:852 咨询电话:954310


对于旷工的员工进行惩处基本上是每个企业都会有的规定,但是对于员工不出勤的行为是否可以直接界定为旷工,这是需要企业谨慎对待的地方,尤其涉及到企业需要单方开除员工时,处理不慎之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后果。广州法律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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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一般只有员工出现“无故旷工”的才属于违纪的范畴,那么如何来界定这个“无故旷工”,我们可以参照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复函》(劳力字(1990)1号)中的描述:旷工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行为。

因此,企业在判断员工是否构成旷工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未提供劳

员工未到公司的办公场所工作,或是未依照公司的指令,从事当日的工作事项。本案中的员工拘留7天,确实存在未提供劳动的事实。

2、主观上具备自由意志,无正当理由的

员工的意识状态或是身体状态未受到外界的制约,且没有合理解释的情形,具有刻意不出勤的故意。比如员工遇上地震、台风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出门的;更多常见的例如员工突发疾病需即可送医就诊的,这些都属于员工主观上无法选择的情形。具体到本案中的员工被公安限制人身自由,他即便想上班也不可能实现,如果现在界定为旷工尚有失公允。

3、未履行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有事前请假的:比如婚假、年休假、事假;也有事后补假的:比如突发疾病的病假。

那么在本案中,员工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是不可能的了,其在取保候审回公司继续工作后,应及时按照公司的要求说明原因及补办请假手续。但员工在公司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时一直拖延消极,因此其即便有客观不能出勤的原因,但因未按照公司规定提交材料,履行或补办请假手续,一样可以界定为旷工。广州法律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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