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到工伤后,有些用人单位对待劳动者的态度比较恶劣,有的劳动者今天受伤,只要没有住院,明天就要你上班;有的劳动者一出院马上就被用人单位通知去上班;有的劳动者还在医生的建议休息期间,就被用人单位通知马上要回厂上班,如果劳动者不上班,工厂就以擅自旷工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广州律师咨询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一段时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实践中,很多伤情严重的职工,用尽24个月的停工留薪后仍无法痊愈,病情仍不稳定。停工留薪期待遇因停工留薪期期满无法享受,伤残等级因病情没有稳定无法鉴定,职工无法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对此没有作出相应规定,让工伤职工处于维权真空境地。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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