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在哺乳期的孩子,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常常困扰着大家。
其实法律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哺乳期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由两种方法来确定。广州在线律师咨询
一、自由协商决定
涉及民商事领域的问题,只要双方当事人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进行自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该协议有效。
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离婚是重要的民事行为之一,因此,哺乳期的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可以由男女双方自由协商来确定。
二、由法院判决决定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自由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像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根据《婚姻法》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法院判决存在以下两种可能:
(一)随母方生活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随父方生活
母方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方不尽抚养义务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母方有其他原因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例如,母方失踪,父方起诉离婚的。
(三)轮流抚养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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