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可以说是当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纠纷最多的情况了,尤其是在一些建筑工地上,经常出现拖欠民工劳动报酬的情况。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顶匠律师)表示“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工资发放时间而未付给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下列情况不属于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的有: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广州劳动纠纷律师(顶匠律师)表示单位拖欠工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来讲,在公司上班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劳动报酬,而此时要是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势必会对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活造成影响,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广州劳动纠纷律师(顶匠律师)表示欠薪找哪个部门处理,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是到当地的劳动执法检查大队进行投诉,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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