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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

2019-04-28 10:49:11 来源: 浏览:394 咨询电话:954310

现代社会,各式各样的纠纷层出不穷,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各有不同,而最彻底的方式莫过于诉讼,当你与别人发生纠纷时,别人一纸上诉将你告到了法院,法院给你送达了传票,这时候你该怎么办?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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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法院传票?

 

法院传票是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当事人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庭传票要求原告或被告等诉讼参加人在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当事人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但若原告未出庭,则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若被告未出庭,则法庭作缺席判决,被告很大程度上需承担败诉风险。

 

二、接到法院传票应当怎么做?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在送达传票时,不会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进行通知,一般是特快专递送达、法院专员送达、或者是法院工作人员来电通知、公告送达。

 

1)邮寄送达:法院会将应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传票等)一并寄送,需被送达人签收或被送达单位员工签收方为有效送达。

 

2)直接送达:法院工作人员会将应诉材料、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至当事人手中,在核实清楚当事人信息后,会有一个签收的过程,同时法院工作人员会进行录音或拍照;

 

3)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4)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法院通过电话通知必然会清楚地告知当事人涉及案件的相关具体情况,请当事人本人到法院领取传票,绝不会在电话中询问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等无关信息;近来,有的地方法院针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亦采用在电话通知开庭时间后,要求当事人记录好开庭时间,并告知不再寄送传票,这种情况下,法院工作人员会进行电话录音,证明已告知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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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公告期是60天。

 

2、如果接到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来电,一定要冷静镇定,不要慌乱,应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是否属实,切记不要在电话中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存折密码等私密信息。若情况紧急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上当受骗。经核实若确定是法院传票,建议:

 

首先,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签收,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如果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自己(公司)不利,所以应当积极应诉;

 

其次,签收传票之后,如果材料中未包含对方提供的诉讼材料,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签发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若是公司,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授权委托手续)前往法院领取对方提供的诉讼材料及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再次,了解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律师或直接聘请律师,请律师分析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我方应当如何搜集、组织证据,并考虑是否需提起反诉或申请调查取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证据。

 

最后,若是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与我方重要事情相冲突,可与法院协商变更开庭时间,若无应在法院开庭时间准时参与庭审,庭审时切勿携带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材料。遇到具体问题如有疑问请咨询广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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