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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没有单位犯罪

2019-11-08 14:34:25 来源:http://www.gddjls.com 浏览:577 咨询电话:954310

故意损坏财物罪是没有单位犯罪的,刑法当中规定的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6周岁的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广州法律咨询(顶匠律所)表示根据当事人故意损坏的公私财物的数额,分别处以3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且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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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没有单位犯罪?

单位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州法律咨询(顶匠律所)表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广州法律咨询(顶匠律所)表示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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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广州法律咨询(顶匠律所)表示下列期间不计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

法律上对单位犯罪的罪名有很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上没有规定该罪名可以构成单位犯罪的话,司法机关在处理的时候就不能按照单位犯罪来处理。不过,实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方面的法律制度,现在还有很多地方都是亟待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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