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魏女士正在公司上着班,一位快递员给公司送来了一份快递。与一般的快递不同,这份快递的面单上写着“代收货款46元”。
但是寄件方的详细信息全部都是陌生的,并不是有业务往来的公司。而且以前寄快递到武汉,邮费也就是在10元左右,这一次的费用比平时高出来不少。虽然心中还有疑惑,但是因为担心是公司法人的商务要件,魏女士还是付款签收了快递。
但是打开快递之后发现,里面装的根本就不是什么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重要文件,而是一份名为泓哲影视公司的宣传单页。并且单页上的公司并不是位于快递的发货地湖北武汉,而是在上海。寄件人的地址只写了武汉汉南区的一个工业园,也没有具体的地址。
看到宣传页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被骗了,因为收件人是公司领导,不收的话担心错失重要的商务文件,感觉对方就是在利用这种心理。
遇上了“诈骗陷阱”面对“到付”骗局,快递公司不能装无辜
按照快递公司规定,消费者对于货到付款的快递包裹是可以先验货,再进行签收或者拒绝签收的,但是文件类快递因为机密性是不能拆开验货的,而且对于来源不明的快递,消费者有权利拒绝签收。
广州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表示早在2011年8月,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就明确提出,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服务组织可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递服务组织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可不予收寄。要求快递公司在接收快件之前进行验视,目的就是要打击违法犯罪。到付快递骗局就是违法犯罪分子瞄准了快递服务“人货分离”的特点,为收件人量身打造的诈骗。
到付快递的骗局时有发生。骗子们之所以屡试不爽,不完全是收件人不小心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一些快递公司在业务操作方面很不规范,甚至“见小利而忘义”。监管部门应该真正重视到付快递中隐藏的小骗局,让那些疏于职守和违反操作规范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远超获利的处罚。广州律师咨询(顶匠律所)表示消费者在使用货到付款方式购物时,可以这样做防止骗局:
1、如是自己购买的商品,首先应该是开箱查验是否完好,对于一些不明来历的货到付款快递更要留个心眼;
2、如果是其他人寄来的邮件,可以找寄件人确认快递的真实性;
3、如果快件单上没有具体的寄件人,自己又没有购买相关的商品的话,最好直接拒收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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