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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高空坠物如此频发?法律制度追责到底追谁?

2019-10-21 14:14:32 来源:http://www.gddjls.com 浏览:267 咨询电话:954310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城市中出现越来越多的高楼,不断纵向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但林立的高楼也带来了一个问题:高空坠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关于高空坠物的报道见诸媒体,有的万幸没有伤及到人,只是车辆等受到损害,但也有坠物砸到人而伤及性命。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6至2018年这3年,全国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坠物的民事案件有1200多件,这1200多件中有近三成因为高空抛物坠物导致了人身损害;受理的刑事案件是31件,31件里有一半多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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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情况是依然有不少高空坠物的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无法追责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不少高空坠物无法确定责任人,所以也就无法追责。所以很多受害者选择将整栋楼的业主告上法庭,要求承担相应责任。这就造成受害者有受害者的诉求,业主却有业主的无辜。因此如何治理这一城市“顽疾”,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这就带来一个疑问:为何高空坠物案件如此频发?

“中国城市正处于快速的‘垂直’扩张进程中。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拥有3356座高于100米的建筑,数量与增长量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自2013年起“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相关的判决文书数量激增。“可见随着高层数量的增多,高空坠物呈现出高发态势,其风险与危害也相应增大。”

这就表明虽然中国的城市在不断“长高”,但是城市管理、建筑规划设计、居民的日常生活、行为方式等仍在适应“高层化”发展的转变过程之中。而安全控制标准的滞后性、户内功能不完善、建筑形态、构配件的设计缺陷、建设质量、材料缺陷等建筑设计和管理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高空坠物的隐患。

法律制度追责到底追谁?今年3月25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一名红衣女子和一名小学生在路过一栋高楼时,发现身边有物品坠落,两人迅速离开了事发地点。后确认坠落的物品是瓷砖,但并不是该楼外墙所使用的种类。该楼所属物业公司组织人力进行了排查,但一直没有找到肇事者,也没人主动出面承担责任。

但这起案件反映出了高空坠物案件的特点:突发性、随机性、隐匿性。这也就导致了很多因为高空坠物而导致人身伤害的案件无法确定明确的责任人。这也是为什么高空坠物案件一直以来都颇受关注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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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律咨询(顶匠律所)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也是法院在判决高空坠物案件时的主要法律依据。

事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法律不断被实践,需要完善和修改的地方也逐渐引起重视。补偿并不是赔偿,在这条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连带责任,也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坠物只是一个人的过错,如果要整栋楼的居民都来承担,那就会产生比较大的争议。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有一个描述,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这导致在实践中会经常使人误以为确定具体侵权行为人的义务是由受害人承担,这会出现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后有关机关就不再管了,不再涉及刑事问题,不利于受害人保护。

同样物业在管理层面上的缺失也是导致案件多发的一个原因。物业对高空坠物需要做到宣传和管理同步进行,通过张贴标语等来帮助居民树立意识,通过加强管理,如制定规章制度、加装护栏等措施来更有效防止高空坠物发生。

那应该如何治理高空坠物,给居民一片安全的天空?

广州法律咨询(顶匠律所)表示2019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侵权责任编草案。此次侵权责任编草案纳入了多项关于“高空坠物”的规定,针对“高空抛物伤人”“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草案三审稿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对“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做出明确的区分,这两项所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尤其是公安部门调查、侦查的责任;物业要承担起安全保障义务,把需要担负的保障居民人身安全的责任与义务切实承担起来。

规则的建立有个过程,这次修改相关条款也并不是尽善尽美,但总体要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去修改。不仅是要在民事责任上有明确认定,相关案件的刑事责任也要明确。为此法律专家建议,在刑法修正案中,在明确抛掷物品类型和重量、抛掷高度等条件的前提下,将“高空抛物”行为作为刑事犯罪予以惩治。除了法律要完善之外,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也亟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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