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诈骗160余万,骗你没商量“如果一直联系不上我,就说明我被抓了。”这位自称名叫小静(化名)的女子,一年前用这样的说辞,给网恋男友董某“打预防针”。一年后小静真的被抓了,和小静一起落网的,还有另外三名女子。自2017年以来这四名女子就开始把撒谎当职业,利用婚恋实施诈骗,截至落网时该团伙的涉案总金额高达160余万元。
今年9月9日受害人董某报警,称自己被女友骗走80000多元。董某发现自己被骗以前,一直对“女友”百依百顺,频繁用微信向对方转账,每次800至1000元不等,最多的一次直接转账50000元。到2018年9月底女友”突然告诉董某,称与政府官员“合作”运作北海的一个项目出了事,这个政府官员因此被抓。董某信以为真并按照“女友”的吩咐,删除了微信和QQ上的聊天记录。
女友又给董某“打预防针”:如果哪天联系不上她了,就说明她也被抓了。此后董某和对方仍保持着联系。今年3月19日董某发现对方的QQ虽然一直处于登录状态,但无论如何也不回信息。通过仔细分析两人一年多的“交往”细节,董某突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遂鼓起勇气找到警方报案。
近年来利用婚恋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交友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层出不穷。“你嫁,或者不嫁,你妈总在那里,忽悲忽喜;你剩,或者不剩,青春总在那里,不来只去。”网络上类似这种调侃单身男女的相亲段子并不少见,大龄单身青年的婚恋问题,已成为时下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以婚恋为目的各类互联网社交平台,工具应运而生,在虚拟空间为青年男女打开另一条择偶途径。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借婚恋行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广州法律咨询(顶匠律所)表示诈骗罪属于财产类的犯罪,一般来说的话,财产类犯罪最大特点是要根据被害金额来确定。 我们国家的话全国各地的物价水平或者说经济发展水平不太一样,标准也不完全一样,正常来说的话最低是3000元,最高的地区是1万元。
参照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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