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是有限制的,但女方同意离婚的除外,离婚时就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怀孕期间离婚聘礼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怀孕期间离婚聘礼如何分割?下面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怀孕期间离婚聘礼属于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聘礼是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取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取得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广州律师咨询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聘礼是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取得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取得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更多详情请点击:www.gddjls.com
广州离婚律师咨询电话:400-666-3139或18162578581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