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离婚和无效婚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离婚是已经登记过结婚,感情不和再去离婚的,无效婚姻是没有登记过结婚,在法律上不是合法夫妻。下面小编就这两种婚姻状态为大家详细区分。
1、基本功效差别离婚是法律容许当事人脱节婚姻的效力即婚姻的拘谨力的一种手法或行为,它是当事人志愿停止婚姻关系的个人意思的反映,是婚姻解放原则的详细表现。无效婚姻轨制首先降生也是为了令人们合法脱节婚姻的约束。不过在当代社会中,无效婚姻作为结婚轨制的紧张构成片面,旨在处分犯罪婚姻,进步婚姻品质,保护婚姻法的尊严。
2、条件差别离婚是已建立而又完全有效的婚姻,因婚后发生的缘故向未来消灭婚姻的效力。于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存在是离婚的条件;而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连结在建立之始就存在重大瑕疵,于是原则上从缔结之日起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
3、要求权人的局限差别离婚是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作出停止婚姻关系的意思显露,于是只有离婚双方当事人才能提出离婚之诉。无效婚姻是当事人犯罪连结的法律结果,具有明显的制裁性质。因此,关于宣布无效的婚姻,除当事人享有诉权外,凶暴关系人和审查机关都可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4、时效时代差别 婚姻无效的要求权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生计时代利用,也能够在夫妻双方或一方殒命后利用,而离婚要求权只能在夫妻双方生计时代利用。
以上就是广州律师咨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如果大家还有相关疑问,欢迎访问我们的网站,疫情之下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更多详情请点击:www.gddjls.com
广州离婚律师咨询电话:400-666-3139或18162578581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