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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需要设立离婚冷静期吗?

2020-07-10 11:38:20 来源: 浏览:289 咨询电话:954310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下午3时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民法典法条中,设置离婚冷静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需要设立离婚冷静期吗?下面广州律师咨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一句话来概括离婚冷静期就是:夫妻二人离婚登记申请当天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于婚姻冷静期的设立有持赞同态度的,也有持反对态度的。
持赞同态度的相关人士称,从司法实践当中认识到很多的时候都是属于冲动离婚,如果能够在冲动之后,还能有机会让离婚没有任何痕迹,有一个冷静期后,可能就不存在复婚的情况。夫妻关系经过一次破裂,两个人经过冷静和思考,能够更珍惜对方,所以觉得设立离婚冷静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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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另一部分持反对态度的人群觉得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很可能给弱势一方带来更大痛苦。比如家暴、出轨等情况。那些遭遇着家暴的女性,原本就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此条例一出无异于将她们再次推回火炕里煎熬。
对于离婚是否需要设立离婚冷静期,你怎么看呢?小编觉得30天的冷静期能不能“挽救”婚姻这个我们不能确定,但可以能肯定的是不想结婚的人越来越多了。
以上就是律师咨询小编整理的关于夫妻离婚是否需要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法律知识。婚姻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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