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上一辈结婚的“三件套”不同,现代社会看对象都会要求男方有车有房有存款,同时结婚女方还会要求男方给彩礼,给的越多表示越看重女方。很多人为了撑面子,都会支付一笔数目不小的彩礼,那到底这笔彩礼是属于谁的呢?父母?女方个人?夫妻共同财产?今天让广东顶匠律所小编来带你认识一下。
“彩礼”创始于西周,后为历朝历代所沿用,到了周朝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礼习俗和礼仪,即“六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的“纳征”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彩礼。
很多父母为了让子女婚后过得更好(毕竟子女
结婚时还没有啥经济基础)都会让将彩礼钱给子女,作为婚后家庭的经济基础,但难免也会有例外情况,有些比较落后地区或者是思想比较落后的父母将女儿当做货物,而这时彩礼就成为他们“卖”女儿所得的收入,彩礼越高,他们收入越多,又怎么会将彩礼给自己的子女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彩礼钱归属问题的解答,在实践中彩礼是归女方父母所得,但如果父母将彩礼钱赠送给子女就另当别论了。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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