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想想也有一定道理。婚前不涉及彼此利益时你侬我侬,做啥都香,婚后财产共有,还得分清谁是谁的,这就让人很无奈。还记得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大战吗?还能想起郎咸平和前任向小三索房追债吗?一场场爱恨情仇与利益交织在一起,上演了一场全民关注的大战。在婚姻法中,潜藏着很多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财产风险,足以让你失去大部分财产,你都知道多少?今天广州顶匠律师事务所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新婚姻法下,离婚财产怎么变少了?
1、婚前财产混同
离婚家庭财产混同就是指家庭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是需得到共有人的认可,否则需提供证据证明。
2、婚内转移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隐瞒另一方将共有财产转移至个人名下或第三人名下,或者将共有财产挥霍或毁损。
3、婚内隐瞒财产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存款或购买基金、股份、理财产品等,隐瞒对方。
4、婚内擅自处分财产
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购买或将共有财产出售、处分给第三人,或者对外提供担保或抵押。
5、婚内对外举债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善意第三人借款,并且未用于家庭开支,或者伪造债务等。
新婚姻法明年就要开始实施了,怎么样?紧张吗?颤抖吧!阿部!法律无情,人亦有情,在爱情中,遇到一个对的人,才是你幸福的开始,即使你一无所知,也能幸福快乐。生活中,即使用不上,也不妨碍我们多学几招保护自己的财产。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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