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买不起房,一个首付就得把人压死,更别提全款了,小编那时想都不敢想啊!但是结婚吧女方一般都会要求男方有婚房,不管是贷款还是全款,反正得有,因此很多时候都是父母出资为子女准备的婚房,那这种情况下,这个婚房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呢?广州顶匠律师事务所小编在线为您解答哦。
父母钱买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1、父母一方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其子女个人名下,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换句话说,这个房子是父母送给自己孩子的,和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这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
2、父母一方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个人名下,视为对另一方的部分赠与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购买房产所给的钱的份额来分的房产的多少。
4、婚后父母出资首付购房,子女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婚后父母出资首付购房,子女还贷,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无赠与意思表示的,部分出资的父母和夫妻为共同共有财产人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结婚买房现在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离婚时如何划分房产的归属权,以避免离婚时过多的纠纷。以上五点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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