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而被认定为工伤时,依法应当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但在实际用工过程中,有些公司为了平息事件,往往会与员工私下签署工伤赔偿协议。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与工伤职工就工伤赔偿进行“私了”呢?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力?
一、工伤赔偿能否进行“私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4条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而劳动争议的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基于此,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
那关于“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呢? 这个还真不好回答。不过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法院对此是如何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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