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大佛景区发现景区及周边的一些涉旅经营户、导游存在误导消费、违规讲解等违法行为,大鑫酒店、三江饭店、禅缘工艺品等相关企业负责人当即表态停业整顿15天,内部自查自纠,待职能部门检查合格后再行开业;对涉嫌违规讲解等行为的导游依法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暂扣导游证15天,同时对委派该导游的乐山鼎承旅行社处停业整顿5天的行政处罚。
这些现象不仅摧毁了景区形象,破坏了景区品质,从长远来说,也是伤害经营业主利益的‘定时炸弹’。对旅游市场进行整治,并不是与民争利,而是要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旅游市场环境。
2019年乐山大佛景区共办理景区及周边的涉旅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处涉旅行政案件28起,行政拘留26人,行政处罚2人,旅游执法案件处罚金额达10万余元。
说到旅游,不得不提到一个群体——导游。《条 例(修订草案)》中特别提到,从事导游活动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导游证。无导游证的人员不得进行导游活动。而那些以纠缠、欺骗或者胁迫等方式,要求 为旅游者提供向导、导购等服务的,更是不允许。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导游、领队人员进行不实讲解,诱骗、误导旅游者同意减少游览项目、缩短游览时间、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法律咨询谁专业(顶匠律师)表示经营者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消法》第19条之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有很多人的生活水平都在不断的提高,所以更多的人也会越来越要求高质量的生活,也越来越多的人会进行旅游,那么旅游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在遭受不公平的对待,尤其是遇导游强制消费,那么遭遇导游强制消费怎么维权?
广州法律咨询谁专业(顶匠律师)表示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导游强买强卖维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导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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