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传媒的主要业务是电梯智慧屏,主要竞争对手是分众传媒,目前已有百度、京东、58同城、好未来等投资方。
其中最近一次增资发生在2020年1月16日,新潮传媒注册资本和股东发生变动,注册资本从原来7580万元人民币上涨到1.15亿元人民币,增幅51.99%。
百度是本次最大的投资方,认缴金额1176万元人民币,投资后百度持有新潮传媒10.21%股份,为其第四大股东。
天眼查显示,目前新潮传媒拥有42位股东,最大股东为二三四五网络创始人庞升东,持股12.83%,新潮传媒创始人张继学持股12.13%,位列第二。
但是近日有相关媒体报道成都独角兽企业新潮传媒CEO张继学在开工第一天的员工大会上宣布,公司减员10%,以实现自救之路。此次裁员规模为500人左右,其中包括20名管理干部。新潮传媒在其微信公众号上高调宣布上述裁员消息。
张继学透露,在此前的高管讨论会上,就如何带领新潮战胜危机进行讨论,最后达成八点一致意见。
意见包括:高管带头降薪20%,危机期间不拿绩效工资,且承诺每月只领不超过5万元的生活费;用绩效管理,271末位淘汰10%的干部和员工,且2、3、4月全员不拿绩效工资,不用公款招待客户;对公司岗位价值重新评估,做好人岗匹配和薪酬设计工作,做到内部公正性和外部竞争度相结合,不养闲人和懒人;主动和物业公司勾通,减免部分广告位租金和办公室租金。
那么在疫情期间宣布裁员公司该如何赔偿呢?
广州律师咨询小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小编真理的关于疫情之下企业裁员该如何赔偿的问题,如何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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