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离婚率迅速上升,这一数据的背后也暗示着许多社会问题。我们知道双方在自愿结婚后,建立新家时所获得的财产和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双方共有的。那如果双方离婚房产分割是按照那种方式分割的喃?今天广州房产纠纷律师为大家举例分析。
案例一:2015年4月29日,程某与张某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支付了首期款后,程某、张某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支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该房屋至今尚欠银行贷款金额为186357.50元。2015年5月13日,程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随后双方提起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意见:程某与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涉案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因无能力对对方进行补偿,均同意该房屋各占50%的份额,而差欠银行贷款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本院对此予以照准。
案例二:涉案房屋以刘某、谢某的名义登记,共同共有。房子每月都要还贷款,刘某、谢某是共同贷款人,谢某是主要贷款人。后面双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意见:对登记在刘某、谢某名下的涉案房屋,由刘某、谢甲各享有该房屋50%的产权份额;其余贷款由刘某、谢某按各自所占房屋份额偿还,即每个月支付应偿还贷款的一半,直至共同偿还完。
上述广州房产纠纷律师整理的两个案例中都是共同所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在一般离婚房产分割中也多以平均分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