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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想搬走怎么办?

2021-04-23 16:04:31 来源: 浏览:663 咨询电话:954310

  在城市规划的发展过程中,有些房子被拆除,很多人选择新房子,有些家庭套房增加。很多人选择租房子,每个月都有收入。但是,也有很多烦恼,房东也有遇到那样的老房客,不付房租也不搬家的房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以下广州顶匠律师事务所小编介绍房东遇到这种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办理。租赁人不支付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房东能否根据此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如何返还房屋和结算相关费用。其次,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上述问题,房东可以依靠保留权来处理。也就是说,在第三者的证词下打开门锁,把出租人的东西放在一个地方,搬出房子后保管。租客结算相关费用后,返还其物品。
租赁合同纠纷
  恶意租赁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回收住宅的权利,根据新的规定,住宅用住宅的租赁人累计3个月没有支付租金,租赁人催促后,15天内没有支付的情况下,租赁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你的住宅租赁人拖欠租金3个月,必须履行催促的义务,租赁人15天没有支付的情况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承租人违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当然,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租赁人所享有的解除权,如果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住宅,或者未经租赁人同意擅自改变住宅结构,在租赁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情况下,经营住宅租赁人累计6个月没有支付租金,租赁人催告后,1个月内没有支付的情况下,租赁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必要时可报警,但涉及民事纠纷问题,请执法机关介入,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是按合同支付租金。这也是租赁人通过租赁行为获得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中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722条规定,如果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或延迟支付租金,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逾期付,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城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反合同的,必须支付违约金。该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条(四)项也同时规定,如果拖欠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老手,主编建议房东租房时,一定要和租客签约。这种情况可以按照合同条例进行。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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