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一说收款的一个风险点,款项收到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那你知道买卖合同到账款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吗?今天广州合同在线律师就以下案例为大家分析。
案情:张三公司与李四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需要向李四公司支付50万元。
张三公司因为资金紧张从国外的分公司调拨资金。为了规避换汇成本,王五公司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给张三公司,张三公司收到后用自己的账号向李四公司付款。
一个月后,李四公司的账户突然被冻结了,经了解,李四公司的账户涉及一笔赃款,而这笔款项就是张三公司打过来的。李四公司因此遭受损失。
李四公司遂起诉张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但因为难以证明损失的准确数额以及间接损失不予赔偿等原因,李四公司的获赔金额甚少。
很多非法资金通过所谓的地下钱庄洗钱,而账户一旦涉及刑事赃款,解决起来就比较麻烦,损失也难以计算。
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出现上述案例的情况,张三公司须每天赔偿李四公司x万元(损失大于X万元的以损失计算,包括间接损失)以及为处理该事件的所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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