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后和平离婚。所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是就离婚协议是不能构成协议离婚的。那离婚协议的资料需要哪些呢?下面由广州顶匠律所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
协议离婚资料准备。
同意离婚的证明文件
1.本人常住户口及身份证;
2.两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4.双方各提交2张二寸彩色近照一张。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
1.离婚双方提交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解婚姻法有关离婚登记的规定,询问当事人是否有离婚意愿,是否愿意签订离婚协议;
3.离婚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且声明人栏中要签字。
4.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为监誓人;离婚协议一份由夫妻双方本人签字,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5.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资料,符合离婚条件的,还要填写离婚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当双方在场时,婚姻登记处发给离婚证:
①核实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②通知当事人领取离婚证书后的法律关系,以及与子女的关系与义务;协商离婚纠纷的处理和救济途径;
③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表中,当事人一栏签字或指纹。
④在结婚证书上盖条纹式印章,并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__结婚登记处;已注销的结婚证书退还本人
⑤将离婚证分别发给当事人,当事人收到离婚证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登记机关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规定
1.夫妻自愿离婚的,应由双方本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离婚申请。
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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