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丽颖与冯绍峰离婚的消息一出,网络爆炸,许多人不相信,引起了人们的疯狂讨论。二人算是和平分手了。但现实生活中,一些离婚夫妇除了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外,还因对方出轨而离婚。众所周知,婚姻法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会严重破坏夫妻关系,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出轨而遭受巨大的精神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离婚律师会给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婚内外遇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吗?
婚姻不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㈠重婚;
㈡与他人同居;
㈢实施家庭暴力;
㈣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㈢还有其他重大错误。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包括收集对方有重婚证据的费用、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物质损害。离婚律师
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由于婚外情离婚所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实践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上升,婚外情离婚赔偿仍有许多人想要了解。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以下标准确定:
一、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损程度。可考虑受害者遭受的心理伤害和心理痛苦程度,如是否有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伤等情绪障碍;是否因心理和感情受损而生病;是否有心理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心理疾病等。因为它的伤害结果涉及到人的身心,必要时可以委托医疗机构作出相应的判断。
二是婚外情过错方的具体情节。比如重婚和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严重,危害更大,属于不良情节。而且通奸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
3.婚外情过错一方的过错程度。比如婚外情一方和第三方的行为是否严重影响了无过错一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比如双方的结婚年限、结婚时间、婚后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支付等因素都应该作为补偿的考虑因素。
以上是离婚律师整理的内容,如果对方有外遇行为,违反夫妻忠诚的义务,破坏夫妻感情,无过失者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当然,这需要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