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怀孕6个月了,最近发现丈夫又多了一个女人,经常是半夜三更才回家,有时甚至连过夜都不回家。我无法忍受丈夫这样对我,我想离婚可以吗?可以尽快离掉吗?
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产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在此限。该条款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怀孕或分娩一年以上的妇女给予特别保护。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妻子在怀孕期间同意与丈夫离婚,离婚后子女有关问题上达成协议,此条款亦可不适用。由上述说明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夫妻之间有矛盾,妻子怀孕,妻子不同意离婚,丈夫也没有权利提出离婚。
根据妻子无重大过错的原则,不得向法院提出离婚(不能走诉讼离婚程序)。若妻子同意离婚,双方可直接达成协议。由此我们了解到,妻子怀孕期间,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同意离婚的程序与一般的离婚程序是不同的。
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婚姻关系已经结束,如果孩子出生了,或者没有孩子,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离婚,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广州婚姻律师提醒:如果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男女双方可以互相协商,直至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的分割没有异议,才能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以达到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