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婚内董某找刘某借了几十万,由于董某没钱便一直拖着不还钱,于是刘某把董某起诉到了法院。胜诉后董某还是不还钱,称没有钱归还。而刘某发现董某名下有房屋,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就在强制执行前期董某为了逃避债务与妻子王某协议离婚了。协议规定,涉案财产归王所有,王要求法院暂停执行,解除对涉案财产的查封。王某与董某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房屋所有权约定归王某所有,该行为主观具有恶意,对债权人刘某造成损害,且被另案诉讼的生效判决予以撤销。因此涉案财产中属于董某某的份额,法院依法可以强制执行。
从上述案例中广州婚姻律师可以告诉你:为了逃避债务而协议离婚的,肯定是不行的。当然,如果一方完全不知道,这笔钱不是夫妻一起生活的话,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个人的债务和夫妻的共同债务具体是怎么区分的?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夫妻双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义承担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债务,债权人根据夫妻共同债务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项规定,除非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生活所需债务,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债务权,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共同意义。
由此可见想要通过协议离婚把房屋过户给妻子并不能逃避债务。广州婚姻律师提醒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已经处理了夫妻财产的分割,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