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虽然许多人离婚时已经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另外一方有探望的权利,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一方不允许另外一方探望的情况,遇到这种状况该怎么办呢?今天广州离婚律师就来谈谈。
作出判决,依然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探望子女,拒绝另一方看孩子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经历协调、沟通,或者经法院判决后,依然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可以通过这些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沟通无果,一方故意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探视权案件的特殊情况,涉及人身问题,法院将以说服教育为主,采取强制措施为辅。
强制执行探望权,一般是指对拒绝履行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不过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的探望影响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则不能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父母的探望行为还需要看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2、申请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诉讼变更。双方均争夺抚养权的,必须要举证证明有足够的抚养能力,或者拥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需要征询子女的意见。
以上就是广州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离婚对子女已经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如果在父爱和母爱之间还是做一个抉择,对子女来说太过残酷,虽然离婚,但是双方的母爱和父爱不减少,才是对孩子来说最好的选择,不能因为家长的选择而对孩子造成另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