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离婚诉讼案件,其实都是在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在第一次的时候,很可能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好,如果第二次要进行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广州离婚在线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次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身份证原件,经审阅后退还原告。
2.夫妻关系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明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一般可提交财产清单,具体可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离婚诉讼,原告还需要向法院出具判决的生效单。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例如:自由恋爱、经他人介绍或安排的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
2.婚姻中夫妻感情发生变化,导致离婚原因的证据。由于第三者干预而导致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音像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身体缺陷、精神错乱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被判长期监禁,具有公安机关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资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分居的,应当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协议等材料;起诉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判决、裁定等材料;双方家庭发生激烈冲突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的警察记录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提供财政援助,证明其患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
6.要求进行经济赔偿的,包括财产约定、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言以及录音等。
7.如果对方提出重婚、与他人同居、犯下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内容就是广州离婚在线律师整理的相关回答,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第一次起诉离婚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上没有差别,主要就是针对于第一次没有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一个补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