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十天左右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然后处理完毕,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责任人出面处理,下面就由顶匠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
公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到庭的,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哪些原则?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形式之一,应具备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因此,审查和判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有效,是运用证据的必然要求。法律释明书429条中的第298条已经被法律释明书(2013)第2号和法律释明书(1992)39号废止,扫除了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而无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司法障碍。
(一)全面审查原则。
第一,事故认定程序合法与否。判断责任的主体资格是否恰当,是否送达当事人等。
检验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明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之处。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收集的证据为基础,即事故发生时所认定的事实应当与证据相同。如果发生矛盾,则必须重新确定事故责任。
审核事故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二是盘问原则。
“案件事实的证明,必须经法庭质证”作为证据之一,事故认定书也不例外,只有在经法庭质证无误,事故认定书所依据的证据才能确定责任的划分是否合法合理。
(三)不当原则。
指控辩方对事故认定书的证明责任并不对等,而一旦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明被告犯罪的证据,辩方在庭审中的证明责任就大于辩方。
作为控诉机关,检察机关既承担着控诉职责,又承担着查明案件事实的法定职责,因此,其获得的证据也是案件的主要证据。因此,原告在法庭上必须提供证明责任的证据。
相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本)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勤会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
总而言之,如果当事人一方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不出面处理,则无法结案,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以上内容是顶匠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的内容。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