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很多时候并不是车主本人开车,而是把车借给他人使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不是车主是否还需承担连带责任呢?下面就由广州交通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车主还是要承担责任,有以下情况车主都需要承担责任:
(一)肇事者为个体个体经营者、承包商、个人合伙人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进行运输,发生事故的车主或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承包人、承租人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此,机动车驾驶员在履行职责时,擅自从事与其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造成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负赔偿责任,车主应负连带责任;
(四)车辆附属单位收取管理费或者分得利润的,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由附属单位承担;
(五)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将车辆交给第三人时,其合法占有人和第三方为共同被告,车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六)未征得车主的同意,驾驶员应负赔偿责任,由车主负责垫付;
(七)由于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是被告,由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出必要范围所造成的不应有的损害。作为共同被告的紧急避险人,其连带责任由车主或司机承担;
通过上述广州交通律师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不是车主是否还需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话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