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就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报警,由交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和加盖印章,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复议需要哪些手续?广州交通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议需要什么手续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申请复议,而是申请复核,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申请。而复核的手续有: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应当提交派出所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者,必须提交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律师的律师出具的律师执业证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俗称违法行为。没有违法行为的,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交通规则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对未发生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但未发生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中当事人违法行为作用的大小,确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承担多少。一方当事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有违法行为一方应负全责。交通事故中作用最大的一方负有主要责任,其违法行为的一方负有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有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违章行为的作用基本上相当的,双方都要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由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共同引起的,按照各自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通过上述广州交通律师的分析知道,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申请复议,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认定书3日内申请复核,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