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负债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但不管是跟谁借的钱都要按时偿还才好,不过现在欠钱不还的人有很多,而且有一些债务人可能还会遇到意外情况而死亡的,那么意外死亡后债务问题谁来承担?下面就由广东债权债务律师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意外死亡后债务问题谁来承担?
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的继承人只承担清偿遗产部分的义务。原则上,债务人遗产以外的部分不再由其继承人承担。或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找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转让个人债务有哪几种方式?
签订合同转让个人债务,即转让个人债务必须书面形式。依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与第三个人债务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的原因是谁偿还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有关。第三人不具备偿还能力的,对债权人极为不利。因此,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债务转让应经债权人热烈同意。
(2)经债务人同意,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第三方接受债务转让,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消失。债务人不知道债务已经转让并偿还债权人的,债权人接受双重债务,这对债务人和第三方显然是不公平的。而且第三人是否是恶意,也影响到债务人事后被人追偿的问题。因此,必须经债务人同意。
三、民法典中债权人死亡了怎么办?
(一)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继承人的,债务人可以先提取标的物,债务不会因债权死亡而消除。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取: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
(二)对于债权,只要没有人身性质,无论发生什么,都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
(三)依照法律或者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以上就是广东债权债务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意外死亡后债务问题谁来承担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债权债务并不会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消失的,这个也是可以继承的,不然就会有别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了,所以说,做人还是要讲诚信,不能亏欠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