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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1 16:25:25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966 咨询电话:954310

案例

王先生就职于某建筑公司,从事高空作业。在一次高空作业过程中,王先生不幸受伤,后被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但由于该建筑公司没有为王先生缴纳工伤保险,只给他买了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为王先生办理了意外险赔偿后,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再承担工伤保险赔付责任。王先生只好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申请工伤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补偿。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必须履行的缴费义务,即便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要参加工伤保险。

大家要知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性质不同,两者在适用范围、缴费方法、待遇水平等方面都是有所区别的。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是有盈利性的,而

,保障性相对更有优势。相较于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对于是否该赔、赔多少等问题上的争议都少很多。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缴费成本,或者为了避开人社部门监管,减少行政风险,会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替代工伤保险,这种做法对企业来说是有“危害”的,因为一旦被查,不仅仍需要依法参加社保,

最后,如果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却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这种做法其实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企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商业性意外伤害保险

,给予职工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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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内容: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后,工伤保险会为伤者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需到外地就医还可以报销食宿费、交通费。受伤医治期间,单位要按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付给伤者。这个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伤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领取本人

工资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无法继续工作的工伤职工,按不同等级发放伤残津贴,并且伤残津贴每年都会上调。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工伤保险还支付生活护理费。

亲属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额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可以按月得到不高于本人工资额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有劳动者说,“我们厂子不给职工上工伤保险,只上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样对吗?”事实上,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责任,单位不能以办理意外伤害险为由,不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只为职工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将会受到处罚。社保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数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费用。

所以,如果公司仅仅用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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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祁东县的工人陈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参加的“工伤保险”实质上是一份“意外伤害险”。

不少用人单位谎称意外伤害险就是工伤保险,导致劳动者的权益被侵害。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有哪些区别?为什么工伤保险保障性更优?农民工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一起来看看——

“本协议中的被保险人指的是施工人员,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施工区域内因施工相关事宜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在陈辉的意外伤害险协议中,清楚标明了被保险人的定义、保障内容和生效时间。

其中,保障内容包括“施工人员意外死亡、残疾;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额在几万元到40万元不等。

在此种情况下,为什么意外伤害险还能成为用人单位青睐的险种?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管铁流表示,尽管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存的工伤保险费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2.0%,但由于五险统征,工伤保险费不能单缴,必须和其他的险种一块缴纳,这样算起来的缴费数额显然要高于商业保险费,特别是在用人单位购买所谓的商业团体意外险时,费率比较低。

从用人单位自身的角度来理解,商业险避开了人社部门监管,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风险。”管铁流说,当前许多用人单位“怕麻烦”,能不与行政监管部门发生关联,就尽量减少这种关联。

“一旦被查,买了商业保险还得照样参加社保,同时还将面临行政处罚。”一位用人单位负责人表示,自己非常清楚只买商业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危害”。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内容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负责人也表示,一些单位仍愿意以商业保险替代工伤保险。“在工人配齐安全装备措施的基础上,只要操作得当合理,发生工伤的概率较小。再加上政府的要求,我们每周都会进行安全常识的预防普及,发生工伤的概率就更小了。”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普遍高于商业险,自然是最优选择。除此以外,强制性和法定性也是工伤保险独特的优势。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教授孟燕华表示,

,其出发点与商业保险有本质不同。

工伤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它是由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负伤、致残、死亡后,通过工伤保险,既可以较好地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也可以较好地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是一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意外伤害险虽然也能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保障,但它的第一目的还是为了追求企业自身利润。

相较于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在是否该赔、具体赔多少这些方面的核保争议相对少得多,对于劳资双方都省了不少事。法定强制的工伤保险,可分担用工风险,而商业险的这种作用相对弱得多。

此外,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而言,缴纳法定的工伤保险费,对于大公司维护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社会形象也很重要。

也就是说,

,商业性意外伤害险可以作为其补充,更好保障员工。

当遇上这种情况时,农民工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管铁流表示,由于工伤保险为法定强制险,用人单位若不依法参保,农民工可直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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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开办的企业对工伤保险了解不够,错误地认为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是一样的,有一种就行了。于是参加了意外伤害险后就不再参加工伤保险,这样做可以吗?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它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强制性,目的在于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不排斥用人单位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而是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在国家的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但两者不能相互替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企业只加入了意外伤害险,就要自行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购买保险还是需要了解很多的东西,这样对自己才有保障。最主要的是自己在选择的时候需要知道保险保障的范围,实际赔偿的资金额,还有就是意外保险理赔流程,不少人购买意外险是因为这款保险在整个市场中销售的很好,涵盖的内容也是比较多。所以,在整个市场中的口碑很不错,相信很多人在投保了意外险之后就是觉得这样的保险还是很不错的,起码是会让自己很放心。

保险具体的保障情况最好能够咨询相关的业务人员,这样就会很详细,自己也是能够知道实际的情况,而在实际选择保险的时候对于意外保险理赔流程应该知道。一般在出现意外的时候是需要通知保险公司,最好现场是不要动,等保险公司验收之后就是会做出相关的赔偿和具体的保障范围。因为在实际发生意外的时候有些情况是需要辨别的,在鉴定完之后就可以知道实际的情况。所以,在这一点上还是需要关注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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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是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禁止转载,如有错误及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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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忽悠劳动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图自网络

有的员工在单位工作数年,单位却一直没为其办理社保和缴纳工伤保险等。

向公司质询时,却得到已用人身意外保险替代工伤保险的答复。

这样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图自网络

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

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图自网络

而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具有自愿性,而并没有强制性。

购买意外保险只能算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而并非其法定义务。

图自网络

企业无论是否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绝不能用人身意外保险来代替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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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能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意外伤害险代替工伤保险?这肯定不行!

我们工厂不给职工上工伤保险,只上人身意外伤害险,这样对吗?

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责任,单位不能以办理意外伤害险为由,不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说到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

很多小伙伴都不是太清楚

两者之间的区别,

两者的保障性哪个更优?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

能否同时受偿?

今天线人就和大家来说说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那些事儿吧~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即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

,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如职工出现工伤,依法获得社会保险保障。而

则为商业保险,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

如果用人单位只为职工参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将会受到处罚。社保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数额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后,工伤保险会为伤者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需到外地就医还可以报销食宿费、交通费。受伤医治期间,单位要按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付给伤者。这个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满后,伤者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领取本人7个月到27个月工资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无法继续工作的工伤职工,按不同等级发放伤残津贴,并且伤残津贴每年都会上调。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工伤保险还支付生活护理费。

如果职工因工死亡,亲属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额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可以按月得到不高于本人工资额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存的工伤保险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2.0%(根据行业风险分类设定)。工伤保险的缴费额并不高,为何企业用意外险替代?还冒这么大风险呢?

一方面,工伤保险不能单缴,必须和其他社会保险一起缴,成本高,而意外险保费低。

另一方面,工伤意外事故发生几率低,意外险“性价比高”,让许多单位存有侥幸心理。

假如:一个月薪6000元的井下矿工,单位每月工伤保险应缴存120元,而要一起缴纳的医疗保险480元、养老保险720元、失业保险120元,共计1320元。如果雇工50人,一年下来就要86.4万元。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按一年保费50元计算)仅为2500元。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下让一些违规单位用意外险替代工伤险。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二者之间存在根本区别,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由不同的法律调整,体现不同的目的,二者不存在替代关系和包容关系,国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二者重合,不能同时获得赔付。

商业保险和社会工伤保险就同一工伤事故进行赔付时,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在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两者可以同时适用。

今天的知识点

你GET到了吗?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西工人报

编辑|徐红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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