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 954310

您当前的位置: 顶匠首页 > 行业咨询 >

没缴纳工伤保险受伤可以评残吗_工伤保险没有缴纳_为什么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_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_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没缴纳工伤保险受伤可以评残吗_工伤保险没有缴纳_为什么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_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_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吗?

2021-10-12 16:08:09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896 咨询电话:954310

原标题:未参加工伤保险要及时补缴!这些待遇依然可以获得!

工伤保险是职工个人权益的重要保障,同时也能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工伤保险费,就应该及时进行补缴,那么补缴后的工伤待遇应由谁支付呢?

快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

规定: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应支付的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工伤保险作为社保的一种,对很多职工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城市里的农民工。很多人的工作风险大,工资也不高,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受伤后医疗费和误工费都不是一笔小钱。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第三款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三款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劳动者认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的,社保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将失去获得工伤待遇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往往并不知悉这一规定,因而错失时机,失去了获得工伤待遇的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三项材料。

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案例详情

方某原系某公司职工,2016年2月入职,操作工,月平均工资2047元,某公司未为方某缴纳社会保险。

2016年9月11日,方某在工作中致伤,2016年10月9日,认定方某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

2017年3月9日,鉴定方某为伤残九级。方某于2017年10月11日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方某受伤后某公司已支付方某4700元生活费。

2018年1月19日,天津市静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津静劳人仲裁字[2017]第011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某公司向方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697.6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06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59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865.6元,以上共计91213.20元,某公司已支付方某4700元,再支付方某86513.20元。

一审判决:

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方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6697.6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06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59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1865.60元,以上共计91213.20元,扣除某公司已经支付的4700元,某公司再向方某支付86513.2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元,由某公司负担。

洪文解析

洪文君认为,方某发生工伤,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某公司对津静劳人仲裁字[2017]第0117号仲裁裁决书认定的事实和裁决的数额无异议,方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并且未就津静劳人仲裁字[2017]第0117号仲裁裁决书提起诉讼,故一审法院对津静劳人仲裁字[2017]第0117号仲裁裁决书予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某公司未为方某缴纳工伤保险,其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方某在劳动仲裁提出的申请及相关规定,一审法院计算其应得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工伤职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案方某月工资为2047元,低于其受伤时上一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15年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944元×60%=2966.40元),故一审法院按照2966.40元月工资标准计算方某应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26697.60元(2966.40元×9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应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的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案方某于2017年10月11日与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故某公司应向方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060元(5265元×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590元(5265元×6个月)。

3.停工留薪期工资。本案方某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依据前述《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关于职工工资的规定,某公司应向方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1865.60元(2966.4元×4个月)。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至12个月:五级伤残为12个月,六级伤残为10个月,七级伤残为8个月,八级伤残为6个月,九级伤残为4个月,十级伤残为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至18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9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3个月。

...
Tag: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

预约法律服务
立即获取报价

大咖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