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姝)我们常说吸毒有害健康,实际上,吸毒对于家庭的危害也是近乎毁灭性的,因吸毒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现象并不少见。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因丈夫数次吸毒屡教不改,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依据相关事实及法律规定,判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沈某与被告涂某于2005年10月相识并自由恋爱,期间两人关系较好。2008年3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两个女儿。2016年4月,沈某发现涂某在家吸食毒品,经多次劝阻不改。2016年5月,涂某父亲恨儿子不争气,向临湘市公安局报警,涂某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天,但涂某染上的吸毒恶习仍不能根除,沈某自2016年6月起与涂某分居至今。
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且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夫妻感情基础较好。但被告不好好珍惜,在社会交往过程中染上吸毒恶习,对自身、家庭不负责任,导致夫妻分居,被告经教育仍没有悔改。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被告对婚姻态度消极,原告亦表示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原告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毒品是一无所有的代表,也是家破人亡的象征。大家应拒绝毒品诱惑,切勿因贪一时满足,而毁一生前途,灭一家幸福。
...吸毒在现代社会已经是个极其常见的行为了,一旦吸毒成瘾势必会造成妻离子散。如果发现夫妻一方有吸毒行为,另一方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是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离婚,但是很多人会问如果一方吸毒离婚的话另一方可以得到赔偿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简单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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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吸毒离婚可以得到赔偿吗?
在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如果发现夫妻一方有吸毒行为,另一方是可以离婚的,如果协议不成的话是可以起诉离婚,这种情况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吸毒离婚并不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前一般先进行庭前协调,如果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的。
法律对离婚损害赔偿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有重婚和婚内出轨,家庭暴力或者家庭遗弃和虐待的,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经济赔偿。但是以上吸毒离婚赔偿的情况不在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内,所以这种情况吸毒一方可以不予赔偿。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时,一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如果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损害赔偿要在一年之内提出,但是对于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的,离婚后又反悔起诉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一方吸毒离婚可以得到赔偿吗?”这一问题的相关解答,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吸毒离婚的情况不在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内,所以吸毒离婚并不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如果大家有其他相关疑问,欢迎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咨询。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张红中通讯员陈忠锋)舒丽与陆峰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但终因丈夫多次吸毒被强戒,屡教不改,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妻子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5月24日,柞水法院前往渭南市某强制隔离戒毒所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2010年12月6日,相识四年的原告舒丽与被告陆峰怀着对未来甜蜜生活的美好憧憬,在亲人的祝福声中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熟料,婚后原告发现被告有吸毒行为,经亲朋多次含泪劝说,被告虽口头答应痛改前非,但终难敌毒品诱惑,先后多次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屡教不改,此次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2年。原告舒丽无奈之下,2017年4月12日向柞水法院起诉与被告离婚。也许是回想起二人以往的甜蜜时光,庭审时原告在诉说中不时抽泣,几度哽咽,表示要坚决离婚;见此情景,被告追悔莫及,深感愧对妻子,不时向妻子道歉。在劝和无望的情况下,最终调解解除二人婚姻关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对于恶习的定义,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就是指不良的习惯严重影响生活,有的甚至属于违法行为。
在实务中,对恶习的争议较大,主要是对恶习的范围以及屡教不改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恶习应当从这几个方面理解: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个“等”字,说明后面应当还包括其它的恶习,哪些才算是其它的恶习?根据一般的生活常识,如嫖娼、打架斗殴、酗酒等这类肯定算是恶习的范围,笔者曾遇到一个案例,男方晚上喜欢看黄片,然后找妻子折腾,妻子起诉要求离婚,这算不算恶习?按笔者的理解,只要是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的不良习惯,可以理解为恶习。
仅有一次的恶习,不符合离婚的法定理由,这里有个限制性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屡教不改”,怎样才算是屡教不改呢?法律仍然没有明确,但是在司法实务中都是要求,至少有证据证明存在两次以上的恶习行为,两次以上的恶习存在,才可以认定为是屡教不改。
对于一方有恶习,并且难以改正的,夫妻感情会日益淡薄,夫妻越往后,越难以共同生活,如果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原告何某某诉称:2009年底,何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春。双方交往时间不长,何某某怀孕,双方于2010年8月5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结婚后,双方生育了一子何某乙。刘某春在何某某怀孕期间经常置何某某于不顾,和其朋友到娱乐场所玩、吸毒和赌博,经常凌晨才回家。
何某某分娩,刘某春没有陪同。出院以后何某某回到家发现刘某春脖子上有红唇印,于是何某某从出租屋搬回娘家居住。2011年4月4日,刘某春因涉嫌贩毒被公安局抓获,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何某某和刘某春结婚后一直分开,并未建立夫妻感情。婚生子何某乙在出生以后,一直由何某某和何某某的父母照顾,和何某某一起生活。刘某春从未照看何某乙,刘某春的父母也未曾照顾过何某乙。婚后双方无共同财产亦无共同债务。
现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何某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何某某和刘某春的婚姻关系;婚生子何某乙由何某某抚养,刘某春从2011年10月26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计至何某乙年满十八周岁,共计306000元。
被告刘某春辩称:刘某春不同意与何某某离婚。刘某春不同意婚生子何某乙由何某某抚养。刘某春主张若双方离婚,婚生子何某乙由其抚养,抚养费由其自行负担。
判决要点
何某乙一直跟随何某某生活,刘某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1年4月4日起至2016年4月3日止,刘某春在服刑期间无法照顾何某乙,何某乙随何某某生活,更有利于何某乙的身心健康,故何某乙由何某某抚养。
根据何某乙的生活需要、生活地的生活水平及刘某春的支付能力,刘某春应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何某乙的抚养费,此款支付至何某乙年满18周岁为止。对何某某诉请的抚养费超出上述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探视方面,何某某同意在不影响何某乙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刘某春可随时探视何某乙,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探视方式和时间,由双方自行协商。
综上所述,判决:准予原告何某某与被告刘某春离婚;婚生子何某乙由原告何某某抚养,被告刘某春须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于每月15日前向原告何某某支付何某乙当月的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在不影响何某乙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被告刘某春可随时探视何某乙,原告何某某应当予以协助。
在该案中,刘某春确认其在婚前婚后均有吸毒行为,且其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刘某春,不但有两次以上的吸毒恶习,而且还有毒品犯罪行为,原告何某某起诉离婚,具有法定的理由,因此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
...官方资讯
小安和小李是大学同学
俩人毕业后结婚组建了家庭
开始白手起家创建自己的事业
事业蒸蒸日上、生活美满幸福
婚后第三年有了宝贝女儿
小李在朋友引诱下
多次因吸毒被处罚
可是,随着毒瘾愈陷愈深
小安无奈躲到兄长家避难
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
小李与小安兄长进行了长谈
表示自己要痛改前非
好好对小安
小安兄长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目的
劝解小安与小李好好谈谈
谁想
造成小安头颈部、面部、后背
多
男女结婚时都憧憬着白头偕老,一辈子幸福美满,但有时,期望与现实往往相距甚远。
夫妻两人携手上路,难免遇到情、色、利等各种诱惑,一旦控制不住沾染上一些不良的恶习,就会给婚姻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当配偶无论如何都看不到婚姻有任何持续或修复的希望时,感情这条路就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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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门头沟法院王丽娟
编辑:周梦珠汪希
...本案系一起男方长期吸毒,并且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的离婚纠纷案件。
女方起诉离婚,立案于2012年2月6日,结案于2012年2月28日,历时22天-成功快速彻底解决离婚纠纷等问题。
(2012)下民初字第号
原告A,女,1976年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本市下关区。
被告B,男,1978年生,汉族,住本市浦口区,现关押于太湖戒毒所。
本院于2012年2月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与被告B于2004年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现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原告A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无其他纠葛。
三、案件受理费应收240元,实收120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
2012年2月28日
人活着,其实有许多事情无法言说,有时走的太远,往往忘记了回路;有时候看的太清,往往看不到东西;有时候想的太多,往往失去自我。生活,如一面镜子,心中有,便有;心中无,便静;心中空,便悟。学会微笑,学会面对,学会放下,让一切随心,随意,随缘。
庄荣华律师分享快速离婚核心有效律师方法:
快速离婚中举证质证的证据技术要点:
证据方面
准备详细的证据清单
准备详细的质证意见
加强多组证据相互印证
加强多组证据证明力度
首先需要强化的是离婚的原因
强化对方违法婚姻法的行为,
强化现状对于婚姻影响,子女的影响和财产的影响
强化对方实施行为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
强化本案双方的关系与一般正常夫妻感情的区别
加强实施这样行为的人,一般都是什么心理,对于今后夫妻感情有何影响。
强化离婚的法定、酌情条件、以及离婚的正当性,在实现解决婚姻纠纷的同时也要兼顾公平正义,维护婚姻家庭的正确观念,自己的命运自己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财富自由也由自己做主决定。
离婚案件加速办理
推荐进一步加强事项
怎样做能够
怎样做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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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能够
怎样做能够
结婚是人生大事,离婚更是人生大事,
而是每一步都要争取做到最好,一定要准备的充分具体。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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