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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婚闹离婚? 和老公闹离婚?

2021-10-15 14:05:59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075 咨询电话:954310

结婚是件很美好的事,然而离婚,相信没有人喜欢经历。对于女人来说,离婚那是一件很伤心的事,不光意味着自己婚姻的失败,还意味着自己前半生的感情都所托非人,最好分开后,能够永不相见。

可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夫妻,已经离婚了,可是仍然住在一起,他们或为孩子,或为其他的一些什么原因,总之没有分开。那么,离婚后,还“同房睡”,是什么感受?这3个女人说了大实话!

我和前夫之间,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矛盾,离婚完全是一股冲动。当时一气之下就和前夫去民政局办了离婚证,但是离婚后,我后悔了,不知往哪里去?我是一个性格非常要强的人,我是不会回娘家的,更不会去投奔朋友,毕竟我的那些朋友都过得很幸福,我这样跑过去,让他们都知道了,那我不是很没面子。最终我还是跟前夫住在一起。

本来说好的分开住,可是晚上拗不过前夫,还是同意像离婚前那样一起住。我们在一起住了有三个月,都有想复婚的想法,马上我们就复婚了。

其实,在我看来,跟前夫同房睡根本没什么,毕竟离婚之前一直都是这样的。即便离婚了,那也可以做朋友,之前我们什么都做过了,没什么特别的。

我们之间离婚,没有大的矛盾,现在为了孩子,也是没有分开,晚上偶尔也会同房睡,毕竟还是有感情的,也会有需求,当然感觉还是有点不一样。

我和前夫结婚也有10多年了,在这些年里,他总是给我画大饼,从来没有实现过,这让我很是厌倦,不想再跟他过了,于是我们就去离了婚。不过,我们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及怕双方父母接受不了,我们也都是没有公开离婚的事。

在外人眼里,我们现在依然是夫妻,同吃同住同睡,和正常夫妻一样。可是,我的心里非常的清楚,我对他已经失望透顶了,和他相处的每一天,都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是多么的尴尬,每天看到他,都是那么的不顺眼,更没有好心情,说实话,离婚却不能公开,真是一件很难过的事。

但是,不管什么原因,离婚了那是事实,你们还同房睡,那已经完全不受保护了。当然,这些都是你们自己的自由,也都是自己的选择,个中滋味也只有当事人才能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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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你认为,离婚后,还“同房睡”是什么感受?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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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里的甜和苦,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真正体会。爱人的陪伴,就像冬日里的热茶,让我们身心温暖。

可当婚姻走到尽头,“离婚”又像一把利剑,狠狠刺伤我们的心房。有的人离了婚,就再也没了联系;而有些夫妻办了离婚证,还居住在一起。

下面3个家庭的现状,或许能给大家答案。

01小甜家庭:新婚两年,离婚一个月

我和前夫是相亲认识的,那会儿我们都快30岁了,每天都被家里人催婚。两个人一见面,觉得彼此还不错,于是就闪婚了。

我们相处了1个月,然后见了家长,定了婚期。从相识到领证结婚,总共不到3个月的时间。亲朋好友们都打趣道:“你们是天上掉下来的缘分。”

刚结婚的一年,我们还挺幸福的,即使两个人有矛盾,也能轻松化解。现在想想,那时候的婚姻生活,其实更像是领了证的谈恋爱。

温馨的日子没过多久,自从我生了孩子,重心自然转移到孩子身上。丈夫还像个孩子一样,只顾着自己,家里什么事都指望着我。

为此我和丈夫的争吵也越来越频繁,我感觉自己太无助了,实在受不了丧偶式的婚姻。于是在一次大吵大闹后,我直接拉着丈夫去了民政局办了离婚。

从结婚生子,到现在的离婚,我们的婚姻才不到3年。我和前夫都感觉没法向家里人交代,于是暂时离婚不离家。

或许是经历了这次离婚风波,我和前夫也开始成熟起来,我们都开始学着体谅对方,仿佛又回到了恋爱的时候。

当然,我们也免不了同房,毕竟都是年轻人。我们打算找个合适的时间,再去复婚吧。现在想想,离婚这事儿,真的不能太冲动。

02小雯家庭:等孩子上了大学就正式分开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两年了,当时他有了新欢,被我发现,于是我直接提出了离婚。但那会儿孩子刚上高一,为了不影响他的学习,所以我和前夫决定先保持家庭的完整。

就这样,我们还是同住一个屋檐下,我打算等孩子考上大学,我就从家里搬出去。前夫现在对我很好,对家庭也很负责。

我能感觉到他想挽回我的心,可是我没办法说服自己。我是一个有着精神洁癖的女人,我忘不了前夫做的那些龌龊事。

我也曾和前夫说过我的态度,可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也许在他看来,只要我没从家里搬出去,他就有改变我想法的机会。

因为孩子大了,对感情也很敏感。本来离婚后,我打算和前夫一人一个房间的,可又怕被儿子看出来什么,所以我们两个人还是住在一个房间。

虽然睡在一张床上,我们各自一床被子,所以这两年来,我们没有同房过。在我看来,既然已经离了婚,就不应该再睡一起。

离婚不离家只是现阶段的妥协结果,如果没有孩子,我可能早就离开了。要知道每天面对一个不爱的人,还要逢场作戏,真的是一件很累的事。

人生的路还长,虽然人到中年,但我始终觉得,一个女人,任何时候想换个活法都不会晚。

03小舒家庭:为了拆迁房,我们“假离婚”

我和丈夫现在应该也属于离婚不离家的状态,只不过除了没结婚证,我们的婚姻没多大影响,因为我们算得上是“假离婚”。

我爸妈家的房子要拆迁,为了多分一套安置房,爸妈建议我把户口再迁回去。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当地明确规定已婚的不能回迁。

于是我就和丈夫商量离婚的事,一开始他极力反对,觉得这样做亵渎了婚姻的神圣,而且也担心我发达了不和他复婚了。

后来我发动家里的四个老人,对丈夫轮番轰炸,他才勉强答应“假离婚”。而且在办理手续之前,还特意和我签了一份复婚协议。

我当时还挺感动的,因为从这件事上看出来,丈夫对我是真的在乎。不过在金钱的诱惑下,我还是选择了先离婚,拿到房子后再复婚。

如今拆迁房的事还没弄好,所以我和丈夫仍然处于“离异”状态,但丝毫不会影响我们正常的夫妻生活。

通过这次假离婚,我感觉和丈夫更亲密了,同房的次数也加增不少,或许这也叫患难见真情吧。

有时候我在想,只要夫妻两个人同心同德,有没有那张结婚证,真的没太大关系。就像我爷爷奶奶,都没领过结婚证,不一样也白头偕老了么?

写在最后

从这3个家庭的相处状态里,我们不难发现,离婚不离家的夫妻,都有自己的苦衷和无奈,有的因为感情不和,有的因为利益趋势。

但这种状态终究只是暂时的,有的夫妻选择复婚,而有的就真的散了。不知道在真正离开的那一刻,她们有没有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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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婚之夜女方因生理期拒同房夫妻上法庭闹离婚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洞房花烛夜,本应是夫妻双方美好生活的开端,但北海市兴港镇一对夫妻新婚之夜,却因为女方拒绝同房产生矛盾,继而一发不可收拾,诉讼要求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4年2月,家住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某村的欧女士和陈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半年后,两人当年8月登记结婚,陈先生依当地风俗给了欧女士家彩礼。2015年元旦,双方按照风俗举行了婚礼,当晚却因欧女士拒绝行房双方发生争吵。结婚刚3天,欧女士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

2015年9月,欧女士以两人婚后一直没有共同居住生活,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向北海市铁山港区法院起诉离婚。欧女士说,两人去年元旦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婚礼当晚,她恰逢生理期,但陈先生却不顾她的感受欲强迫她行房,她坚决不肯,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婚后3天,她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两人虽有夫妻之名但无夫妻之实,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但陈先生并不认同欧女士的说法,认为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的恋爱,自愿登记结婚。他没有强迫欧女士同房,夫妻感情也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如果欧女士坚持离婚,要返还他20000元彩礼。

法院认为,欧女士与陈先生自登记结婚后并未实际共同居住生活就产生了矛盾,且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同意两人离婚。陈先生为与欧女士结婚,按当地风俗给付了彩礼,给陈先生造成一定的经济困难,但陈先生没有提供给付彩礼的证据,根据双方在庭审时所陈述的事实,法院酌情支持由欧女士返还陈先生彩礼10000元和金项链一条。

法官提醒,婚姻是终身大事,应该慎之又慎,一旦确立了夫妻关系,双方都应该相互尊重理解、包容,才能使夫妻感情与日俱增、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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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非常年轻的女士进入了妇科诊室,她声音很低,脸憋的红红的。“没关系,你说吧,不用紧张,这里没有别人,只有你和我。”我安慰她,一医一室一患的规定,让患者有了吐露隐私的空间。

“医生,我刚刚20多岁,就对性生活充满了抵触,我先生说再这样就和我离婚。我是不是得了什么大病?还能不能治好啊?”

“这种情况有多久了呢?为什么会对性生活有抵触?是心理不舒服还是身体不舒服?”

“医生,我一性生活阴道就痛,痛得我完全不想啊。我们结婚一年多了,刚结婚时候不是这样的,就最近两三个月的事。”

听到这里,我就明白了,原来患者并不是性欲出了问题,而是“性交疼痛”。

是指性交时出现的突然发生或者反复发生的生殖器或盆腔的疼痛。女性发生“性交疼痛”的机会多于男性。对于女性而言,性交疼痛往往是难以启齿的,很多人都会认为自己患上了心理疾病。其实不然,那么什么病可以引起性交疼痛呢?顺义妇幼保健院妇科李岩医生就结合临床跟您谈谈这个话题。

造成女性性交疼痛的最主要元凶是妇科炎症,其中阴道炎最常见的病因。提起阴道炎,女性朋友往往会联想到外阴瘙痒、白带增多、颜色异常、异味等等。殊不知,炎症的表现人人不同,其中“红、肿、热、痛”是炎症的最基本临床表现,而阴道炎在有些患者身上以“性交疼痛”为主要表现也就不足为奇了。有些人性交时或性交后盆腔痛(盆腔即我们的小腹部位),往往是盆腔炎症的表现,包括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等等,都会出现性交引发的盆腔疼痛。

正常情况下子宫内膜位于子宫腔内,分为基底层和功能层,功能层由基底层发育而来,每个月随着卵泡发育而逐渐增厚,直至月经期功能层脱落,伴随血液排出体外,即月经,留下基底层下个月继续发育。子宫内膜异位症,顾名思义,即子宫内膜出现在子宫腔以外的其他位置,如卵巢、阴道、盆腔(尤其子宫周围的韧带附近)。异位的内膜也受女性周期变化的激素水平影响,产生月经样出血而不能排出体外,在局部变为病灶,位于卵巢的会产生囊肿,这类囊肿内部含有陈旧血液,似巧克力色而被称为“巧克力囊肿”;位于盆腔的病灶会造成局部粘连和炎症反应,性交时若进入较深,隔着阴道壁触碰到病灶,就会有明显痛感。

有的女性对避孕套、阴道隔膜等避孕工具甚至男性的精液都会发生过敏反应,引发性交疼痛。

当然,也的确有个别患者性交疼痛是心理因素造成的。如果性交疼痛的女性到妇科就诊,没有查到明确的病因,可以考虑就诊心理科进行病因排查及治疗。另外,性交时若触碰阴道或宫颈过度用力,引发阴道子宫痉挛样收缩,也会产生明显的阴道或盆腔疼痛。这种疼痛是一过性的,伴侣改善性交技巧就会缓解了。

像开头文中的患者经检查,她只是患上了常见的妇科疾病——细菌性阴道病,经过正规治疗,她很快恢复正常,和谐的生活又让夫妻找回了久违的甜蜜。

亲爱的女性朋友,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了,性交疼痛不是什么令人羞耻的问题,很有可能是妇科疾病造成的,请及时到妇科就诊检查及治疗。若妇科没有查到明确的疾病,再就诊心理科就可以了。

文字|妇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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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之夜女方因生理期拒同房争吵后闹离婚到底是谁的错?洞房花烛夜,本应是夫妻双方美好生活的开端,但北海市兴港镇一对夫妻新婚之夜,女方因生理期拒同房,争吵后闹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法官提醒,婚姻是终身大事,应该慎之又慎,一旦确立了夫妻关系,双方都应该相互尊重理解、包容,才能使夫妻感情与日俱增、白头偕老。

2014年2月,家住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某村的欧女士和陈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半年后,两人当年8月登记结婚,陈先生依当地风俗给了欧女士家彩礼。2015年元旦,双方按照风俗举行了婚礼,当晚却因欧女士拒绝行房双方发生争吵。结婚刚3天,欧女士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

【原标题:新婚之夜闹离婚生理期拒绝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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