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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于网恋,婚后丈夫与别人暧昧
另一天的聊天记录▼
发生矛盾后两人经常分居
丈夫家暴,妻子终于忍无可忍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原来他们在结婚后都有一肚子的苦水。
说到这夫妻生活,很多人都觉得是夫妻之间的私密话题,不宜到处宣扬,但是视频中的男子高凯,就遇到了糟心的事儿,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自己不能满足妻子,导致了妻子对自己是大吵大闹,不但让家里人都知道了,而且周围的邻居也知道了他们夫妻俩之间的事儿,这让他特别的尴尬。最后因为身体吃不消,不能忍受妻子的欲望,只能向法院求助和妻子离婚。
31岁的高凯经过人介绍认识了城市女孩微微,两人是一见钟情,四个月后就结婚了,但是让高凯没有想到的是婚后仅一个月的时间,两人就产生了矛盾。高凯说在新婚生活中,两人在过性生活的时候,妻子说自己满足不了她,说自己早泄,没能在性生活中让她达到高潮。
对于妻子的这些话,丈夫高凯听了很是难受,认为妻子的话太伤作为男人的自尊了,高凯说自己经常上晚班,第二天早上很早又来起来上班,每天回到家都是晚上十一点多了,工作了一天已经非常劳累了,妻子不但不体谅他,反而还要和她过高质量的性生活,如果每天晚上不折腾一番,是不会让自己睡觉的。如果不答应,妻子就会在夜里大喊大叫,然后惊动家里的所以人,甚至有时候邻居都能听到妻子的喊叫声。
对于丈夫和丈夫家人对自己做法的不理解,妻子陈薇感到很委屈,她说自己和丈夫之所在这么争吵,是因为他们的夫妻生活从一开始就不正常,没次五到十分钟就完事了,这样的夫妻生活让自己体会不到别人口中所说的激情,因此陈薇就建议丈夫高凯能够到医院检查一下,听到说让去医院检查,丈夫高凯马上就和妻子吵了起来,本来妻子陈薇就是一个急性子,所以每次夫妻俩吵架都是惊动四座。
在陈薇看来,夫妻之间吵架没有隔夜仇,可高凯去难以捉摸,对自己的态度也越来越差,甚至有时候回家后对她不理不睬,实施冷暴力。
为了缓解双方的矛盾,去年8月夫妻两在共同商议下,签署了一份婚内协议,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妻子不能再强行履行夫妻职责,若有违规罚款200元,最总却成了一张空文。问题依然存在。
陈薇说别人的新婚夫妻生活,一个礼拜两三次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自己的夫妻生活却是一个月一次或者是两次。正是因为这样自己才让丈夫去检查的,但是丈夫就是不听自己的建议。在妻子陈薇看来,夫妻之间吵架是没有隔夜仇的,但是丈夫高凯的态度却难以捉摸,对自己的态度也是越来越差,甚至有时候还最自己实施冷暴力。面对夫妻俩的这种情况,最后两人也达成了书面协议,说:以后再也不会强迫丈夫高凯履行夫妻职责。但是哪知道这根本就不管用,甚至最后发展到夫妻俩睡觉的时候竟然在床上放一个木板把两人隔开,对于丈夫种种的做法,妻子陈薇不能忍受,因此家庭大战也不断的爆发,最后实在是不能忍受妻子的折腾,高凯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离婚。
忍无可忍的高凯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上诉法院之后,法院也对这起因为性生活而离婚的案件进行了调解,但是每次双方都是闹得不欢而散。法院表示,在判断夫妻俩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刚开始的时候,被告妻子陈薇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只能通过双方面对面调解,希望化解矛盾,让他们破镜重圆,但是最后在考虑到高凯和陈薇是闪婚,两个人的婚前感情基础比较薄弱,而婚后性生活不和谐引起的矛盾,已经让双方无和好的可能,最终,在法官的劝解下,陈薇同意离婚。
...上个月,榕城区仙桥街道女子疑遭到家庭暴力,送到医院后医治无效不幸去世的事件引起许多揭阳人的关注,如今郑红(化名)的死因已经确定!
“
。”3月10日,郑强(化名)拿到姐姐郑红(化名)的尸检结果。
此前,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通报:2017年2月16日晚,榕城区仙桥街道西岐村发生一起家庭纠纷,郑红于2月19日晚抢救无效死亡。截至发稿时,曾参与殴打死者的陈氏姐妹仍被拘留中,而死者的丈夫和家婆已被保释。
41岁的郑红与丈夫陈凯(化名)结婚16年,育有二女一子,感情却不融洽,双方经常发生矛盾,男方家人与郑红的关系亦非常紧张。据郑红的小孩描述,郑红经常遭到爸爸、奶奶和两个姑姑的打骂。但郑红并不愿意离婚。“
。”郑红的父亲如是解释。
郑红是一名代课老师,生前辗转揭阳几所学校担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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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全家人经常与郑红争吵打骂,近几年频率越来越高。”郑红的父亲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郑红的大女儿称小时候经常被其父亲扇耳光,如今半边耳朵听力微弱。今年双方矛盾升级,春节前夕,陈凯向法庭申请离婚。夫妻俩的矛盾何在?陈凯不愿意回应,郑家人猜测陈凯有第三者。
郑红不同意离婚。郑红的父亲和她的两个女儿证实,2月15日晚,郑红试图与丈夫和解,劝说其撤回离婚申请,但是陈凯并不搭理。
。据郑红的儿子描述,当晚郑红的家婆一直责怪郑红到处与人诉说丈夫提出离婚的事情,郑红辩称没有。双方情绪激动时,家婆欲掌掴郑红,郑红推挡了回去。陈凯的大姐正好从前门进屋,抓住郑红,重击其头部和腰部。郑红逃到后巷,被陈凯的二姐拦住,又是一阵殴打。
,“嘴里一直在说我妈这不好那不好。”郑红的儿子说。
挨打之后,郑红回到屋里,头、脸、胸口及腰部有多处伤痕。她的儿子回忆,郑红当晚就感觉身体不适,吃不下饭,胸闷想呕吐。
。他称,他当晚回家发现双方在街上相互对骂,他的母亲头部受伤,当即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后面的事他并不清楚。
2月17日早上,郑红的家人来到居委会,要求居委出面调解。陈钦波等人到场后,发现仅母子四人在家,且事态严重,遂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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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往家里说,我们知道后也都是劝合不劝离。”谈起为何不劝郑红离婚,她的父亲显得有些无奈,“都是为了下一代,父母离婚了,孩子出了社会会被瞧不起。”
“村里(居委)只能调解到一定程度,”陈钦波说,“涉及法律法规的事务还得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置。”而郑红的邻居们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关起门来各顾各家,不好去打听人家的事情。”一邻居大伯如是说。
...【零点新闻】广东揭阳市揭东区一男子因不满曾共同生活多年的女伴与之分居,心生怨恨,在争执中先后使用扁担和菜刀殴打、砍杀对方,导致2人当场死亡。今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故意杀人罪犯林某群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群(男,汉族,1956年1月生,曾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离婚后,与丧偶的被害人薛某(女,殁年54岁)及薛的四个子女在普宁市薛某家共同生活十余年。
2015年,因林某群患病,二人分居,林某群对此不满,多次与薛某发生争吵。2017年4月26日22时许,林某群骑电动车到薛某的新宅门口,再次与薛某发生争执,即持扁担击打薛某头部等处。
邻居赶来劝阻,薛某乘机躲进屋内。林某群追入屋内并反锁屋门,将薛某推倒在床铺上。薛某担心压到睡在床铺上的外孙女林某(被害人,殁年1岁),便将林某抱在怀中。林某群继而持扁担击打薛某,并用菜刀砍杀薛某头部、手部,致薛某和林某当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群因生活矛盾持械行凶,致二人死亡,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且曾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刑,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法院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林某群提出上诉。广东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核准广东省高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揭阳市中院在执行死刑过程中,依法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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