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英国那些事儿。原题:那些年,离婚律师所见最奇葩的离婚案…一个个都有什么血海深仇啊啊!
一对昔日想要携手共度余生的夫妻,在分手时,究竟能闹到何种地步?
最近,一波离婚律师在reddit分享了自己见过/听过的最疯狂的离婚故事…
“我是离婚律师,我接手过一个案子是这样。妻子等丈夫出差后,潜入他家,打开所有水龙头,塞住下水道,关掉暖炉,然后离开。当时气温零下10度。
丈夫5天后回来,整个房子都毁了。水结冰了,地基都开裂了。”
“曾经接手过一个案子,妻子想让丈夫离开他们的房子。
那个丈夫是我客户,
我让他不要走,搬到另一个房间就好了。一旦走了再要回来的机会就很渺茫。
于是我客户照做,给他妻子发信息说不走。
结果他妻子很快打电话给他,跟他说,如果你不走,那我就拿孩子撒气。
她会跟孩子说,妈妈对你们态度这么差,都是因为爸爸不愿意走。”
“我之前当助理时见过一个案子,当时双方离婚离得就鸡飞蛋打,男方很恶心,两人分手一年后,女方开始恋爱,新男友对猫咪严重过敏。
她变态的前夫在带孩子们出去玩时,故意给他们买了一只猫,还说他的公寓不能养猫,只能带回妈妈家养。
孩子们就带着猫回家了。
女方很生气,因为她本来就不想养猫,再加上新男友对猫严重过敏。
但孩子们不肯了,已经把猫当亲人了。
前男友还跟孩子说:如果妈妈爱你们,她就会让你们养猫的,因为爸爸的房子不能养。”
“有对夫妻花了N个月,无数金钱,猛打官司,什么都要争,连一个烟灰缸都不放过。
在其他东西都定下之后,他们又花了好几个月,10万美元争夺那个烟灰缸。
这个烟灰缸好像是男方家庭给他们的。
但最后法庭判给了女方。
女方听完宣判后,拿起烟灰缸走到法院的台阶上,把它砸了,
为的就是让前夫看着烟灰缸的碎片离开法院….”
“之前在机场工作,有个大块头的男人带着一只箱子来到柜台,箱子里装着一只很丑的狗。
男的明显眼眶湿润,我问咋了,他说,他和妻子离婚了,妻子拿到了狗的抚养权,她让他尽快把狗寄给她,并且说一收到狗,就会带它去安乐死。
男的问,能不能在飞机起飞前再带着狗狗去玩一会,
我同意了,
他带着狗狗去草地上翻滚,狗狗对一切一无所知,尾巴不停的摇。
玩了一会后,他把狗狗放回箱子里交给我,跟我说了谢谢,垂头丧气的走开了,感觉受了很大的打击。”
“之前我老板要离开房子6个小时,让前妻来家里拿走属于她的东西。
6小时之后,他回家一看,所有把手都没了!
门把手,橱柜拉手,抽屉拉手,凡是用螺丝固定住用来开东西的把手,她全都拿走了!之后的一周,老板突然就会吼一句:她特么把把手都拿走了!”
“朋友离婚了,她丈夫真的很疯狂。
他会给她发枪的照片,威胁她。而他当时已经跟其他女人在一起了。
朋友报警,但警察管不了,因为那只是’图片’。
后来,她暂时离开,允许他回家拿走他的东西。
回去时,她很害怕,我就陪她一起去了。
刚到家,发现门锁被换了。
我们找了锁匠,重新换了把锁。
等门打开后,我们发现一楼所有家具都没了…
我们小心翼翼的走上楼,想找下她的猫们。
结果发现二楼整层也都空了,没有猫,没有家具,连她的衣服都没了。
原来他雇了搬家公司,把一切都搬走了,连冰箱里的食物都没放过。
最后,我们千找万找,终于找到了猫。
他把猫送到一家兽医诊所寄养,用她妹妹的名字登记,以为我们找不到。
他把我朋友的所有东西都拉到了一个离她家很远的仓库…”
“离婚时,丈夫把妻子最宝贝的6条锦鲤放在他们家的台阶上晒死。
这几条锦鲤价值超过10万美元。据说妻子非常崩溃,连庭审都没法参加。只有洛杉矶才会有这种事。”
“我是翻译,经常跟律师合作,我翻过最影响深刻的一段话是这样的。
“我见过一个病态的案例,
当时男方是我们的客户,他坚持说妻子虐待孩子。
政府机关,儿童服务机关都介入了,当时事情还没查清楚,也压根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这回事。但他就是很确定。
在一次监护交换时,他当着孩子的面,用枪把他们妈妈打死了。
打死之后,就坐下来,等着警察来抓。
后来,我们跟他的刑事辩护律师一起去监狱看了他。我们要走的时候,他跟我说:’我猜现在离婚案已经结束了。’然后他笑了。
那是我第一次彻底无语。”
“这个案子中是男方离开家,
有一天,女方早上跟往常一样去上班,晚上回来时,发现男方来过,而且把他的东西都拿走,这在她的意料之中。
但她没料到的是,男方居然用强力胶把她的东西粘住了!
把电视遥控器粘到桌上,把手机粘到摇篮上,把靠枕粘到沙发上,甚至把吸尘器粘到了地毯上。
女方报警,警方过来发现房子里几十样东西被粘住了。
但在接下来的几天,她还是不断发现有新的东西被粘。她不断打电话给警察更新被粘的东西:
‘我的天啊!他把烤箱手套粘到墙上了。’
‘他把柜子里的床单都粘到一起了!’”
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时这名男子已经是二婚,他的第一任妻子因为癌症去世了,他和孩子都伤心欲绝。
我的客户是很敏感豁达的人。
他的第二任妻子很有魅力,但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长话短说,我的客户在跟第二任妻子离婚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善良有爱的女子,两人相爱了,虽然他的离婚官司还没结束,但他和新女友基本已经订婚了。
但这个新女友也出现了健康问题,被诊断为晚期癌症。
他的第二任妻子不知道从哪得到了消息,开始在法庭上用这事来打击我的客户。
她发明了一个阴谋论,说是我客户把癌症给了他第一任妻子,杀死了她。现在又把癌症给了他的未婚妻。
她的律师明显不信这套,都懒得问这个问题。但她坚持要说,律师就让她自己跟法官说。
她当着法官说了她那套阴谋论,并且说,她和确定,她前夫在某一刻也曾想把癌症给她。
她眼神疯狂的说着,他的律师看起来很羞愧,法官则是一脸迷茫。我整个是一脸作呕的表情。
当然,也不是所有夫妻离婚时都那么凶狠,
有个网友说,他父母离婚时就充满了爱。
“我父母离婚时,他们一直没法就离婚赡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
我妈给出一个数,我爸反驳,翻来覆去,迟迟无法定下来…
为啥呢?
因为我妈报了个数,我爸觉得太少了,应该给她这个数的两倍,但我妈就是不要,说太多了。
他俩各种争论后,最后终于定了个中间的数额。
但我妈一直没有用多余的那部分,她全都存起来了,以防我爸有急用。
我爸呢,也把我妈不要的那部分钱给存起来了,说一旦我妈出现经济困难就可以给她。
搞笑的是,两人并不知道对方在给自己存钱。
我妈把这事告诉了我,我爸把这事告诉了我和我兄弟,我们才知道他们分别都为对方存了一笔钱。”
不过,这种毕竟还是少数,如果那么有爱,也很少会走到离婚那一步了...
看完这一系列的回答,有的网友不禁纳闷,
“我真的很好奇,他们为啥要结婚,如果两个人最后闹到花10万美元争一个烟灰缸,只为让对方无法拥有...然后把它毁掉,那到底为什么要结婚?发生了什么?他曾经不是你一生的挚爱吗?”
有些过来人说:
“如果你被你最爱的人背叛,那所有的爱都会变成恨。”
“结过婚,后来也离了,爱与恨之间,有时候是难以区分的。”
ref
ments/gbj767/divorce_lawyers_of_reddit_what_is_the_most_insane/?sort=top
--------------------
橡果批发零售记者站:拿宠物和孩子赌气的都是什么辣鸡啊……
卡门DFF:那个要把狗狗安乐死的,从心底鄙视
每次追星都是爱情:本来想吐槽婚姻之恶,看了发现是人性之恶
Reallysomething_:对不起把手和强力胶我笑出声儿了
一个笨蛋wyw:想起前辈讲过的一个自杀调解,女方闹得要跳楼,警察紧急把她叫过去谈判,跳楼女方要求是:和小三共享各自一半时间
colinzwu:最后一个真的好暖。有时候就算不爱了,也已经在心底把对方当成亲人了。
穷凶极丧:我有的时候很好奇当初结婚时一个个誓言念的那么深情怎么后来都变了
…………………………
...最近,小编经常会接到类似这样的法律咨询:
这不禁让小编想到一句话:法律只能最大程度约束你不成为一个坏人,并不能约束你成为一个好人!
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结婚后,经常吵架。某一日,王女士无意间发现丈夫和陌生女子开房。一怒之下,王女士一纸诉状将赵先生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要求赵先生净身出户。
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王女士和丈夫赵先生婚姻关系解除,同时夫妻财产进行平等分割。
王女士表示不服:对方明明存在过错,为什么还能来分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法律范围内,离婚官司中,是否有过错,一般是不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的。除非对方对你应用的共同财产部分造成侵害。
张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后,感情越发淡薄。在一次吵架后,张先生离家出走,期间与刘女士再未联系。一年后,张先生认识了朱女士,谎称未婚,与朱女士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某一日,无法再以现有的状态生活下去的刘女士,准备起诉离婚,发现张先生再次和别的女性“结婚”,一直诉状将张先生起诉至法院,举报对方重婚,并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经过法院审理,证实了张先生“重婚罪”的事实,判处张先生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以上两个案例,虽然都不是真实案例。但在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均是有过类似的判决。
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一般的离婚纠纷中,如果仅仅是存在“出轨”这样的道德之下的行为,其实对于财产分割没有太大的直接关系;但如果对方触犯法律,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重点保护“无过错方”。
其实,就像文章开头所说,“法律,是最后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底线。它保障的是每个人的“底裤”,保障的是社会的正常运转。
不过,今年的“民法典”消息,相信能更好的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dgg.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