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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请问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2021-10-15 21:19:30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267 咨询电话:954310

婚外情是造成离婚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如果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话,需要有证据进行证明的。

在一般民事诉讼的举证制度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收集证据的情形不多。但离婚案件属于身份关系诉讼,身份关系诉讼有别于一般财产诉讼,应当兼采职权主义诉讼原则,不能完全适用一般财产诉讼原则。在离婚案件中,不能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要时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证据,或者依职权考虑当事人所没提及的事实。有关身份关系诉讼问题,将在第四编作详细叙述。

由于性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加之有过错方与第三者之间的通奸关系又是秘密发生的,有避人耳目的性质,在有过错方拒不承认的情况下,要想“捉奸在床”,谈何容易?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了“捉奸在床”,寻一铁证,不惜大动干戈,闯入他人住宅,想方设法拍摄不堪入目的镜头,等等。

、隐私权等,不少当事人为了取证而违法,最后承担法律责任。这里面有当事人自身不懂法的原因,也有法官在认定证据方面的过于苛刻,逼迫当事人不得不这样做。

事实上,床第之事极为隐密,男女办事的时间通常很短,因而,通奸几乎很难在“进行式”中将出轨配偶一举抓获,而且即使偶然抓获或撞见,也未必能留下原始镜头。例如,有一妇女早就耳闻其夫与其女秘书有不正当的关系,但她一直不怎么相信,也未找到证据。一次,她出差去外地数日,工作完毕后,她无心参加会议组织的游玩,提早归来。当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到达自家门口时,已是凌晨5时。她掏出钥匙开门,却怎么也打不开,以为钥匙或门出了问题,叫来物业管理的保安帮忙。一阵敲门喊叫,仍然无济于事。无奈中只好守在家门口,想等到天明再说。不料凌晨6时,门开了,屋内走出其夫和衣着整齐的女秘书。其夫曰:他们是在谈工作。这本来是一起非常典型“活捉”奸情的案件。但由于没有准备,没有获取奸情的原始镜头,致使奸夫仍然狡辩,拒不承认。事实上,即使有些有准备的捉奸行动,也未必能够“捉奸在床”。比如你在敲门时,行奸者拒不开门,穿好衣服后再开门,如果他拒不承认,仍然没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可见,要获取通奸现场证据,那只能在对方翻云覆雨时破门而入,但这样难免要吃官司。当然,也可以采取窃听或偷摄的方式获取通奸的现场证据,但其可能性小、难度大。因为采取窃听或偷摄方式,必须事先了解有关奸情的现场,并征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才能实施。而通奸一般很难事先被发现,即使发现,没有他人的配合,也难以实施。所以,这种方式取证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而且有时也会发生涉嫌侵害他人隐私权之嫌。可见,要想“捉奸在床”是极其困难的。

。通奸行为的特点,决定了认定通奸事实,主要不是靠直接证据,而是靠情况证据来判断。例如日记、情书、信函、床单、纸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带、行事历、电话通话记录或频率、录音机留言、出游住宿登记、行事用的卫生纸、保险套、遗留的毛发、残留物、内衣裤等。

在司法实践,对于通奸事实,由于直接证据不宜取得,主要依靠情况证据认定。一方只要提供了必要情况证据,按照人们的一般常识或者经验法则,完全可以认定行为人有通奸事实存在的,就应当认定。如前述案例,孤男寡女深夜共处一室,被女方活捉,男方却说“他们是在谈工作”。难道这可以相信吗?显然是在撒谎,其辩解不符合一般常识,应当认定为通奸行为。利用情况证据认定通奸事实,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美国,所谓情况证据,则以通奸之机会及通奸之意向为要件,例如,与妻之以外之女人进入宾馆(即有通奸机会),寻找隐秘之房间(即有通奸意向),即符合以上之要件。构成通奸之证据并无一定之准则,只能在具体案件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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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原址:http://bunshun.jp/articles/-/6976

https://headlines.yahoo.co.jp/article?a=20180412-10000119-bunshuns-ent

https://blog.goo.ne.jp/yoda_norimoto

参考原题:「夫よ、お金を返して!」囲碁・依田元名人夫妻の“盤外戦”

まさかの文春砲

お金返して!について

发布日期:2018年4月3日-12日

作者:依田纪基,文春编辑部

图片:共同通信社

翻译:找借口安静考虑再三选择今天发

4月3日,依田纪基在个人博客上发布了一篇“まさかの文春砲(文春社竟来找我)”,原文如下。

4月4日,在他的社交平台上连发3条内容。

4月11日,文春周刊发表了有关这片报道的前瞻内容。

4月12日,文春周刊发布了这篇报道,但是报道并不是免费,只透露了一小部分内容。

针对此事,雅虎和国外社交媒体上,一些网友做出了自己的看法。

此报道发出之后,依田纪基在博客和社交平台上做出了反应。

之后几天,除了网友偶有一句两句评论,再无更新。

安静将会持续关注此事,如有更新会立即翻译。因为事态有点复杂,孰真孰假也没有具体的结论,这也是我推迟近一周再整理翻译这些内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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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唯一的区别,那就是“假离婚的风险比真离婚大多了”!

打断了「假离婚」人士快速复婚的打算,延长了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时间,从离婚到买房,至少得经历一年以上的时间,哪怕离婚初期,男女双方依旧具有夫妻之情、夫妻之实,也保不齐哪一方会心生异志。

选择「假离婚」,婚姻的神圣性会遭受或多或少的损伤,哪怕复婚,在双方的脑海中多了一次“离婚”体验。在后续的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偶发一些日常矛盾,前次的离婚体验或许会成为后续婚姻的启蒙,将削弱夫妻离婚的畏难心理,增加离婚的冲动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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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为了「假离婚」的便利,对于离婚协议的约定草草了事,约定不明、约定不公的问题时常出现。比如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却登记在一人名下,在协议中不加防范地约定“无共同财产”、“无其他财产分割”或者“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等等。

均有可能导致名下无财产或者名下财产一方丧失大量合法利益,尤其当离婚超过一年才意识到不对劲时,大概率已经是悔之晚矣。

其实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在法律上,并没有「真假离婚」这一说。只要你们领了离婚证,那就是实实在在地结束了婚姻关系了。哪怕你们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也不再是夫妻关系,而仅仅是同居关系了,不会有所谓的“事实婚姻关系”一说。

像这种特殊的时候,一旦男女双方有一方在这段关系中先撒了手,这段关系就不可挽回地终结了,它不再像正常的婚姻那样经历离婚冷静期或者诉讼阶段。男女之间曾经的承诺或者信任也无助于改变这感情破碎的境况。

如果你说,我们有必须「假离婚」的理由,这条道非走不可,那我建议你:把「假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当做真离婚那样去写,要兼顾孩子抚养权、财产、债权、债务的分配。

哪怕不幸这条道的尽头是“弄假成真”,至少不会在财产上有更多的损失,可以略加抚慰遭受背叛后的感伤。

而且,在「假离婚」时,分配财产要尽可能公平。房产如果归一方,尽可能让其他的财产归属另一方。如果很难平衡,则可以以借条等方式,写明差额。这样,就算“人失”,起码“财没失”。

不可试探的,除了诸神,还有婚姻;难以测度的,除了宇宙,还有人性。

当你玩弄了一生的誓言,被假戏真做之时就不要怨天尤人:若你对婚姻已视若鸿毛,凭什么还指望对方视若泰山?

最后,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婚姻不易,别让婚姻冒着“为财死”的风险,小心最后人财两空。

我是易轶,一个80后女律师,执业13年,我处理了100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从这些不幸福的婚姻中,我思考并总结出正确经营婚姻的方式。关注我,带你从离婚律师的视角正确经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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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走到离婚这一步,的确是一件很痛心的事。可感情的事就是这样,既然没有办法继续再过下去,也只能选择离婚。

生活还得继续,所以离婚以后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的。不管你如何看待离婚这件事,现在离婚已经成了既定事实。你也只能选择接受。

所以,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必须要去接受这个现实。

而离婚后,谁的日子会过得更好一些呢?其实这个东西,最关键还得看自己。那么,若要具体分析,该怎么来判断呢?

夫妻离婚后,谁的日子会好过一些?从三个方面来分析。下面就和大家简单聊一聊。

第一:谁早点走出离婚的痛苦,或许谁就会过得更好一些。

从感情的层面来说,谁早点走出离婚的痛苦,就能早点开始新的生活。那么,他的日子就会过得好一些。

因此另外一个人,还一直都活在离婚的痛苦之中。相比而言,早点走出来的这个人,自然会过得好一些。

这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既然是这样。那么,为了自己能过得更好一些,离婚之后就要早点走出离婚的痛苦。

可有些人会说:“想要走出离婚的阴影,哪有那么容易啊?”

的确也是如此,但不管多么的困难,你还是要走出来,这样才能早点开始新的生活。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相信,这都是既定事实。

其实很多人,纠结的不是离婚这件事,而是不甘心曾经的付出。

心里的这种不平衡,导致他们还是会纠结。但如果你继续纠结,其实最终受伤的只能是你自己。

第二:谁的经济能力强一些,谁就会过得更好一些。

其实这一点也不用多想,如果你的经济能力要好一些。离婚过后,在生活上你肯定要过得好一些。这是不争的事实。

生活,始终是要落到实处的。因此,经济能力代表生活水平。

而从这个角度来说,经济能力好的一方,即便离婚后还在痛苦中,但他的生活至少没有什么问题。那么,相对而言,他就会过得好一些。

当然,我们这只是从物质方面做的一个简单发分析。只是单从物质条件这个方面来做一个比较。

如果放在现实中,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会影响到生活的好坏。

故而,这虽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不一定就是这样的结局。

不过,经济方面不用愁,其实真的能解决很大的问题。但离婚后,即便自己经济能不够好,还是要想办法让自己过得幸福。

让自己过得幸福,这是我们的目标。

第三:谁先放下,谁就会过得更好一些。

感情的事,我们最终还是要放下的。谁先放下,就不会再去纠结了,就能开启新的生活了。

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谁先放下就能早点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那么,他的生活自然就会好一些。

是啊,很多人一直都在纠结,一直都走不出来。那么,你一直都走不出来,这只能让你越来越不幸福。

如果曾经已经是一场错误了,那么接下来你就要通过更加的努力,来弥补这个错误。

这样的做法,才能让我们越过越幸福。而你一直纠结,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意义。

所以,不管你是怎么想的,为自己而生活,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一些,都是很有必要的。

情感小课堂:

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谁的日子会好过一些?对于这个问题,其实离婚后如果还去思考它,那么只能是白白浪费时间。

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不管你过得如何,都只和你自己有关。

即便你过得没有对方好,其实也不管对方的事。你自己的未来,能过成什么样,完全由你自己说了算。

现在或许他比你好,但未来却不一定。而努力的人,才能一直幸福下去。

即便遇到了离婚这样的人生坎坷,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要活在离婚的痛苦中,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就已经是一种幸福了。

因此,不要和对方比较。你要比较的话,就和自己比较吧。

现在的你,能比刚刚离婚那会儿过得幸福,那就已经是一种进步了。然后按照这样的节奏,继续努力下去。

那么最终的幸福,你想要的那种生活,自然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所以,离婚以后我们要从这个角度去思考未来的生活。你未来的一切,都是你自己说了算。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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