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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离婚率? 基督教的离婚率?

2021-10-15 22:47:07 来源:顶匠律所 浏览:216 咨询电话:954310

第一个礼拜式婚姻于1100年左右出现在法国北部。我特别想了解让-巴普蒂斯特·莫兰和普罗戴·缪当布业已评述过的盎格鲁-诺曼人的礼拜式婚姻类型(它是在英格兰形成的还是欧洲大陆形成的,目前我们并不清楚)。这些仪式表明,传教士的力量已经日益进入到了家庭生活之中。牧师证明,新娘和新郎都同意进入婚姻殿堂,并调查以判定他们的至亲亲属是否会阻拦他们合法的婚姻生活。教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妇女公开地表达她们的意愿,并坚持高度的异族通婚打断了贵族之间的通婚圈,它的这些做法会打乱贵族阶级的平衡吗?正如密歇莱所总结的,妇女的解放,与"精神"和"社区共同体"的解放,是十二世纪三件伟大事件之一。妇女的解放首先明显地体现在结婚仪式中,这种征询本人同意的仪式,保护了新娘的宗教尊严,而且也确立起她的经济特权。然而,比较这种礼拜式的教会历书与在圣徒传和纪功歌里发现的对贵族婚姻的简短祝词,表明教会神职人员所做之事不仅不完善,而且很不称职。

如在十一世纪作品《圣戈德利夫的生活》中所描述的,旧式婚姻包括两个截然分明的程序。贝杜尔夫的求婚被接受后,他"在婚姻规则下"得到了年轻的女子。她变成了他的新娘,这时凌驾于她之上的权力--同时也是在公众领域为她提供保护的权力和义务,立即发生了改变。一旦确认了婚姻安排,女子的父亲就把她的女儿交给了她的丈夫。其后,契约是不可打破的,而贝杜尔夫母亲的责备来得太晚了。随着结婚典礼进行,戈德利夫被安置在她丈夫的家中(从此以后,她在那里便是一个新娘)。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已经为选择而后悔的丈夫没有出现在典礼中;由他的母亲代替他出席婚礼,她母亲不得不用微笑掩盖自己的敌意。贝杜尔夫直到三天以后才到达,但立即与他的父亲生活在一起,留下妻子孤单一人--但是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下--根本没有夫妻生活。故事的结局很惨。但是圣徒传作者进行的或多或少的虚构,必定有其现实中的真实参照。无论如何,它说明了订婚(espousal)--开始婚姻,与婚礼(noces)--让婚姻到达顶点并使婚姻在教会眼里被视为不可分解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十二世纪晚期的史诗《纳尔榜的埃墨里》,以较为幽默的语调陈述了一个分两阶段进行的传统婚姻。埃墨里迫切希望娶到漂亮的赫尔曼加尔,他派他的男爵去去她的哥哥伦巴第国王那里说媒;接着,他亲自去国王那里求亲。在接下来由男人进行的商谈中,尽管整个过程中都要关注赫尔曼加尔本人的愿望,但埃墨里一方软硬兼施。这样的过程,是行吟诗人们刻意杜撰希图取悦他们的听众呢?还是反映了一个真实的习俗?无论如何,未来的新娘和新郎都仅仅是因彼此的名声倾慕上对方的,因为他们之前谁也没有见过谁。谈判者的言辞看上去非常的似是而非,在向他未来的郎舅鼓吹提议中的婚事的价值时,埃墨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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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nvozmarchesplusredoteetfier.

在所有的法庭里,你都会被判定为一位具有伟大价值之人;

当你有一个能与你相匹的人协助,你将更加令人颤栗。

国王被说服了,他把妹妹的手递给了埃墨里。在赫尔曼加尔前往纳尔榜的整个旅程中,尽管婚姻还没有完成,但都称她作新娘子了。撒拉逊人的进攻让婚礼延后举行,但最终还是举行了,赫尔曼加尔变成了纳尔榜的主妇。令人惊奇的是,婚礼之夜发生在正式婚礼仪式举行之前,正式仪式是由一名大主教主持的盛大庆祝活动,客人待庆祝结束后急匆匆地离开,以便于在为期一周的盛宴上抢占一席之地。这个奢华的庆典意在宣扬埃墨里伯爵本人和法兰西,在那个时代,彼此密不可分的财富和权力,是靠慷慨和奢华来衡量的。

考察十一和十二世纪的资料后会发现,在订婚和结婚之间所隔的时间长度变化相当大。最长的耽搁是来自于贵族生活的某些传统特征。两个家庭居住地经常离得很远,需要长途旅行,而丈夫要承担这个责任。有时,为了订婚的孩子达到必要的结婚年龄,耽搁也是必须的。(假如孩子有7岁或更大,查特雷斯的伊夫则暗自允许这种孩子间的婚姻)。孩子间的婚姻往往导致盟友的缔结或敌对家族的和解。由于受到叔父的威胁,一个独生孤女需要丈夫保护她和她的城堡。对于那些骚扰公国边境地区的敌对领主,该公国的王子则不能推迟与一个与这个领主有亲缘关系的女子结婚。因此,那个时代的编年史学家能够经常地切非常清楚地区分"desponsatio"和"nuptiae"之间的不同,而"婚约"(engagement)与"婚姻"(marriage)这两个现代词汇所包含的意义,显然是不怎么恰当的翻译。

卡佩王朝王位继承人路易六世1105年与小吕西安订了婚,她是罗什福尔的居伊伯爵的一个"尚未到婚嫁年?"的女儿。这标志着,对自己领土的控制面临正处于艰难时刻的年轻王子与一个势力巨大的父系家族集团之间达成了暂时的和解,巴黎处于这个家族的大量城堡包围之下。但国王耍了阴谋,有人建议他寻求另外的婚姻,以维护他的尊严和长期利益,他把自己的许多扈从赠送给吕西安,并装模作样地表示自己不着急与其他任何人结婚。(确实,他一直到1115年才结婚)。这种"暗渡陈仓"之计安排起来并不容易。他要求特鲁瓦政务会批准(1107年),以废除苏热所称的"契约……婚姻"。然而,这个女孩没有离开蒙特勒里城堡的主楼,她在那里一直由她的伯母陪伴。鉴于路易正在设法欺骗他,这个女孩的父亲居伊伯爵在法兰西岛发动了一场战争。

十二世纪的圣典学者和神学家,尤其是在巴黎,给卡洛林时代更加务实更加功利的婚姻伦理添加了一种新的维度。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婚姻变成了圣礼。卡洛林王朝的牧师已经主要关注新娘和新郎之间的相互誓言(fides)以及在建立婚姻关系中圆满幸福的重要性。1100年以后,强调更多的精神因素反映了僧侣上层文化的进步。而在实际中,婚姻圣礼的"次要部分",即社会的和肉体的因素,依然保持着它们的重要性。而且,直到"三十人政务会",在教会法看来,"未婚夫妇"(fiancé)之间的性关系(如果男女有了性关系,则确立了他们之间"肉体婚姻")把订婚礼转变为真正的结婚。性交进一步确认了在婚约中表达的同意。

盎格鲁-诺曼人的《教会历书》中提到了教堂门口的婚姻仪式了吗?莫兰和缪当布强调说,"世俗的和家庭的种种习俗"自然而然地在礼拜仪式中占有一席之地。教会通过公开做仪式并将它们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展示了这些仪式习俗;与此同时,它也改变了它们的意义。然而,我们仍然能够清楚地分辨出从民间背景中传承而来的特征与作为教堂精神设计所带来的变化。牧师首先核实双方是否同意,以及是否满足非血亲婚姻的规则。然后,他只是满意地看到典礼仪式循序渐进地开始并以最后的祈祷结束全部过程。新娘被她的父亲或其他充当保护人的亲近亲戚送给新郎。右手的相接便象征着礼物转交的完成。(后来,在十三世纪,教堂会要求双方发誓作出保证,并且牧师将新娘和新郎的双手牵到一起)。然后,男人挨个摸过他妻子的三根手指,戴上象征着婚姻美满的祝福戒指--这个戒指同时保护她免受魔鬼的攻击。依照教会的理论,它是赐给爱情的,而且是忠诚的象征;相互交换的动作,新郎把戒指给新娘戴上,这在十六世纪以前并没有出现。根据两份十二世纪的教会历书,接着,妻子会崇敬地在丈夫面前鞠躬。稍后,这部分仪式变成了新郎和新娘都要跪伏在牧师脚下。但是,这些仪式太多而无法问清楚,但在吸纳婚姻仪式的努力中善于试验和勇于犯错的教堂,宁愿去掉礼拜式婚礼的整个次序,这可能是许多地区殊异性当中惟一的共同之处。

然而,无论神学如何赞美双方的礼物,典礼仪式却明显地显示了丈夫的优先地位。他是活跃的一方,不仅赐予戒指,而且赐给"传统"礼物,并提出婚姻安排与萨利克法所规定的13便士。硬币最后没有给新娘而是给了牧师、穷人或者某些助手,因为新娘连代表夫妇进行施舍的权力都没有。象征主义来来去去已经几个世纪,但是硬币保留了下来。"以这枚戒指的名义我娶你,通过这个硬币我尊重你,带上这份嫁妆我赐福于你。"--这些公式像履行的各种仪式一样被说来说去。

罗兰对年轻貌美的奥德(如《维埃纳的吉拉尔之歌》所称呼她的)的"婚约"如同结了婚一样。催逼外甥婚配的查理大帝,首先是向这个女孩的伯伯,一名骑士队长提婚,接着是向这个家族中最年长的伯伯提婚(不是向这个女孩的父亲,即使他在场)。敌对情绪在一场盛宴狂欢气氛中结束了,喜宴之后,吉布克夫人将华服美饰的奥德送出卧室。这个魅力四射的年轻女子把手从她伯母那里递到她伯伯那里,然后是国王那里,最后递到未婚夫手里。未婚夫送给她礼拜式的婚戒,然后她回赠信物,这也是这场典雅仪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主教在场,但只是旁观者;他不直接参与任何典礼仪式。如果不是隆塞沃(Ronceveaux)的那场戏剧打断了这曲美妙的田园诗,那么接下来确立这对夫妇作为这个家庭统治者地位的"婚礼",让这桩"婚事"将会在公开场合再次重演这次订婚的浮华吗?

史学资料提供了许多例证,证明了赠物仪式首先是在私下里进行的,是在赠与人家里进行的,然后才在教堂里复演,反之亦然。订婚仪式也和其他契约一样,可能已经受制于类似的重复。在这种情况下,教堂只是成功地将已经在私下完成的行为公开重复一遍而已,无论如何,从卡洛林时代起,牧师就有权力这么做。

把所有的婚礼仪式都转到公共广场上举行是不可能的。婚礼仪式之关键点在于卧室的或床上的祝福礼。(把已婚夫妇之家称为床而非壁炉,可能更加准确)。致力于还原"古代法兰西"生活的现代派史学家们所熟知的"祝福花篮"(benedictiothalami),在法国北部一些十二世纪的教会历书中有所描述。这个祝福可以驱散任何灾祸,帮助夫妇增强生育能力并能扫除女性通奸的污点。(男人的越轨行为则不在考虑之列)。在一圈亲近亲戚(他们的构成很难精确地确定)的注视下,新娘和新郎到床上躺下来。众人注视他们同躺于床上后,这对夫妇可能被单独留下来最后完成这桩婚姻,但也可能没有被单独留在洞房里。尽管在行使主教的角色时并非没有犹豫,但牧师的祝福已经变成习俗。根据论述十二世纪最后十年的《阿德雷的朗贝尔》文本中的一段,牧师与新郎之父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我倾向于认为,这不是古老的精神上的父权制的残存,而是家庭欲图篡夺宗教权威的一种尝试。

婚床上的场景,如同十三世纪牧师调查所反映的那样,或者保留了下来,或者变成了婚姻中的关键因素,象征着至关重要的东西:私人生活内外的权力。封建制度的触角甚至触及到了小贵族阶层,他们未能免于封建奴役的影响。《阿德雷的朗贝尔》描述了一位不幸的女封臣的运气不佳的遭遇,故事大约发生在公元1000年左右,她与她的骑士已经上床,欲行鱼水之欢,未曾料到一个有权有势的邻家臣仆打断了他们的好事,这个臣仆是被派来收取"colvekerla税"的,这是针对所有不相般配的婚姻(也就是超越等级和实际情形的婚配)征收的税种。这位可怜的女人羞愧得满脸通红。与其说是她的荣耻之心被冒犯了,不如说她感觉到了她社会等级的低微。通过吉内伯爵夫人的调解,她被免除了税金--主要的理由就是她是一个女人。

在教堂看来,订婚礼的价值在查特雷的伊夫实施的判决中是显然存在的:假使在婚礼之前死亡或者废除,订婚双方存留下来的一方是不能随便与另一方的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亲戚自由结婚或者再婚。这个判决来自一位高级教士,他与许多其他同时代的人一样,特别关心血亲乱伦的禁忌,而血亲乱伦的概念已经变得相当宽泛。姻亲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对四代以内的家族支系内部来说是禁忌,而且这个经常产生的血亲关系对第七个支系来说又是禁忌。由于在两个个人之间的支系亲属关系是在每一个支系和他们最近的共同祖先之间较小的世代数,因此,历史学家面对着一些谜一样的疑问:禁忌的区域是巨大的,特别是在如此规模有限的社会中更是如此。通过这样宽泛的扩展血亲乱伦的限制,卡洛林王朝的教堂(和十一世纪晚期那些甚至更严厉的格列高利世代的教堂)在相当程度上将婚姻事务复杂化了。被统治权力束缚的单一民族如何才能离开他们的村庄并找到一位非亲属关系的人结婚呢?而且,那些出身高贵又要避免和低身份者结婚的人,如果不离开他们自己的家乡,又如何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呢?

牧师究竟想要如何?法律文献没有提及他们的动机,只是简单地提供了可能的解释条款(这样可以较容易地挑选解释条款或进行不同的解释)。因此,我们只能进行推测。如果其目的只是迫使基督徒从教会那里寻求恕罪的话,那么这样做就是增强了牧师权力,这样的司法程序具有很强的马基雅弗利色彩。但提出这样的解释,我们是不是误解了其原因所在呢?作为主教直接领导下的教区居民,贵族阶层可能是这种行动指向的首要目标对象。但高级教士和修士在他们管理自己"羊群"(农奴)的同族通婚之路上设置这样一个障碍,似乎不太合理。更具启发性的是,"欧洲人"血亲乱伦禁忌的法律观可能已经影响到对国王们的婚配。十一世纪,那些拒绝与低等级通婚并要避免血亲乱伦的君主们,不得不等候斯拉夫国家的和斯勘的那维亚国家的国王转变信仰,然后追求他们的女儿。否则,他们可能需要等待,并具有通过复杂外交手段的耐心,与某位拜占庭的公主联姻。由于坚持了中世纪早期贵族阶级伟大的种族纯洁性,九世纪法兰克人的内聚力可能因此加强了。另外,血统最为高贵的牧师们--他们对家庭战略利害具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在他们正处于社会地位上升之时,会作为一个团体集体决定通过婚姻方面的血亲乱伦阻止家族重新聚累到一起,以便让贵族世系的祖传遗产碎化,对于这一点,我们应该相信吗?

对于僧侣集团此举的意图最善意的假设依然令人困惑。伯纳尔·盖内提出,教会选择从字面上意义诠释通婚方面具有象征意义的七代之限。《圣经》和神父只是倡导禁止任何相互明确地知道彼此是亲戚的人之间的婚姻,而非像公元1000年左右的那些宗教会议所倡导的那样,完全禁止在七代之内的血亲亲属之间通婚。我想提出一个类似令人不解之处,这个问题与前者并非毫不相干,但它在本质上更具有人类学意义。正如博马努瓦所说,七代之内的亲族曾被界定为属于可能的继承人圈子之内,并且是私人战争中的伙伴;直到1283年,他们仍然被界定为"世系血亲"。这些习俗起源久远,在卡洛林王朝希望改变他们所有的衡量标准的"日尔曼化"过程中消失了。因此,他们可能把原本禁止通婚的第五代到第七的亲族视为非亲族,作为血亲体系下的异族通婚群体中的成员。

我们不能确定,血亲乱伦禁忌规则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尊从。作为人民模范的国王本人,有时娶第五或第六代的表姐妹为妻。最后,教会终于让步:1215年举行的拉特兰大会上,将禁止通婚的范围从第七代缩小到了第五代。这个决定是否标志着传统的血统系统取得了胜利?或者说这个系统已经被破坏?或许可能是,教会开始意识到它造成了这种矛盾的状况。为了不让婚姻破裂,教会实际上为"离婚"提供了一个比较方便的借口。如同许多当初草率行事的父亲一样,罗什福尔的居伊伯爵明智地支持他的女儿废除婚约。这一历史时期中有很多丈夫们发现这么做是有利的时候,他们便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十一世纪晚期,安茹伯爵富尔克·雷善就善于为离婚制定家族系谱。同样的方法(指破坏婚约)可以阻止对手策略的成功。诺曼底公爵和英格兰国王亨利·博克莱尔通过散布传言,说威廉是他打算与之结婚的一个女人的堂兄弟,以阻止他已被剥夺继承权的侄子威廉·克利顿试图构造与安茹家族联盟的策略。

简而言之,在十三世纪之前,教会试图影响贵族的婚姻行为看上去是表面的和模糊的。牧师的出现没有对婚姻仪式的意义产生多大的改变。妻子得到了防止丈夫移情别恋的保护,而不是依靠效果不佳的、盲目滥用的血亲忌讳来防止这些,这个变化被一些人断定是中世纪基督教人道主义的主要成就。

女人,战争与和平

声名狼藉的离婚频率表明,1100年左右的贵族婚姻体制已经危机四伏。乔治·迪比已经指出,在"骑士"的王朝策略和"牧师"的要求之间存在着冲突。随着策略的变化,这种不一致有时增强,有时减弱。合法婚姻的强调,随着订婚和婚礼的进程,很容易造成对私生子的排除。血亲婚姻禁忌实施的极端程度有更多不明确的结果,增加了一种不安,而它可能不是最初的原因。这种不适或许是逐渐形成的个人主义的征兆吗?年轻的男女不反对家族的意愿,但是,如果婚后磕磕绊绊的或者是不能生儿育女,可能会发生婚变。旧婚姻体制的崩溃为个人反抗不幸福的婚姻提供了出路。然而,我们必须断定为什么这种现象会在1100年左右开始明显增加。

在贵族之中,不稳定没有影响婚姻,同样也没有影响他们的统治政策。宗教历史告诉我们的只是一部分历史。女性情况的变化很容易解释。作为十一世纪卷入"封建政治混乱"斗争和反击中的骑士的妻子是一回事,而作为十三世纪在君主政体影响之下的部分固定统治者君主的妻子又是另外一会事。当然,这种明显的变化产?了一张复杂的网络。

战争的骚动已经从一个城堡波及到另一个城堡:直到十一世纪末政治混乱一直是主要表现。为了保证家族和派别之间的休战,在婚姻基础上的联盟只是一种保护而不再是和平本身。是什么造成一个女人的丈夫对她的父亲或者兄弟发动战争呢?维塔利斯和苏热谈到了各种使这种无法防守的情形能够结束的方法。

征服者威廉利用他的侄女和堂姐妹作间谍,侦探她们所嫁的男人。朱迪丝向他报告了她丈夫盎格鲁撒克逊人瓦尔塞奥夫伯爵的阴谋计划,而她在1075年他被处死之后进行的哀悼仍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吉鲁瓦家的罗伯特不小心吞下了他妻子阿德莱德为另外一个男人准备的有毒苹果(1060年)。然而,通过一件令人困惑的巧合事件,这个偶然事件发生了,当时罗伯特正在进行一场反对他妻子堂兄诺曼底公爵的叛乱。妻子被经常用作大使,促使她们的丈夫参加战争支持妻子一方的亲族。在某种意义上,妻子代表其兄弟控制着中世纪的城堡。

更加经常的是,妻子代替了丈夫。作为家庭主妇,通过回到她自己家族中,妻子有大量的东西去浪费。朱利安是亨利·博克莱尔的私生女,她连同伊维城堡被送给了厄斯塔什·德·布勒特伊。她在1119年与厄斯塔什公爵国王的战争中占到了他这边,精力充沛地领导了城堡的防卫战斗。而亨利没有犹豫就允许他自己的人质孙女们被人弄瞎双眼并毁了面容(她们的鼻子被割掉)。然而,几个月后,秋天带来了和平,这对夫妇的投降在亲族关系的名义下被接受了:"特赦软化了国王的心,赞同他的女婿和女儿,他恢复了他的善良和仁慈。"不幸的是,没有任何东西能让惨死的孩子们死而复生。

封建世代的残酷经常给私人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破坏。苏热讲述了由居伊·德·拉罗什·居永妻子说给他兄长的那番令人心碎的话,而这位哥哥在她面前杀死了她的丈夫,她说:"你不是也有不可分开的友谊吗?那这种愚蠢的行为到底是什么?"由于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保护她坠落的丈夫,她严重摔伤,然后从垂死的丈夫怀抱中挣扎出来。由于受到惊吓,她的两个幼小的儿子从悬崖上摔到了塞纳河中--这是来自《中世纪春季》中的一个悲惨的场面。

由于无力调停或者克服悲剧,女人有时会在牧师的保护之下寻求感情发泄的避难所。丰特夫罗的安排为政治婚姻危机的受害者提供了庇护。但是,大多数接受安排的女人已经永远放弃结婚或者太老而无法再婚。

女人也往往是复仇的煽动者,她们一心一意地投入到冲突之中,结果完全破坏或者打碎了她们的生活。修士作者惊骇但不赞成地描述了那些出于对丈夫的仇恨而发起战争反抗的泼妇(这个词是他们的用法)。1090年,"埃尔维斯伯爵夫人由于受到一些侮蔑的话被孔什的伊萨贝勒所激怒,出于愤怒,她竭尽全力说服威廉伯爵和他的男爵们进行报复。因此,女人的嫉妒和争吵激起了傲气男人的心。"1111年前不久,类似的故事导致了库西的昂盖朗与基埃兹的热拉尔之间的冲突。妻子们用能说会道的舌头(声名狼藉的荡妇)已经"私下"在彼此之间挑起了相互的侮辱和指责--这也就是说,她们的话肯定被广泛地传来传去。诺根的吉贝尔把这种女人描述成淫荡的毒蛇。慎重地研究这些论辩术无疑会表明她们只是煽动了在客观政治对手领主之间潜在的冲突的爆发。而且,她们证明了某些妻子对他们的丈夫施加了相当大的影响,而且在这些封建冲突中扮演了积极主动的角色。封建战争,在许多方面是"私人"事务,也是女人所关心的问题,她们对这个私人领域施加了不可拒绝的力量,尽管不是全部。

在实际中和在原则上,女人享有很少参加战争的特权。一些蛮横地教唆挑拨暴力冲突的女人,看起来运用了比那些在无用血腥的队伍中浪费生命的战士有更大的力量,这确是事实。博夫的昂盖朗是库西第一个伟大的君主,他在1079年获得了对城堡的控制权,当时城堡的夫人(而且可能是她父亲权力的继承人)成为了他的情人,她背叛了丈夫,把城堡拱手让给了情夫。在蒙弗的贝特拉德的妻妾中有一个更加爱好和平而不够奸诈的女性,她被她恐怖的丈夫困扰着,她向国王菲利普一世靠近,最后被他带走,成为国王的皇后(1093年)。她辅佐年老的国王,通过两个王后反对年轻的路易六世,协调国王儿子的战略。(与继母的冲突是这个混乱时代的另一个产物)。在贝特拉德的情形中,她演习的失败导致了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的冲突后被迫进入了修道院。

直到十二世纪,诱拐依然很普遍。但是,它只是对女性的野蛮和压迫行为吗?许多女人教唆她们诱拐,或者至少帮助她们的诱拐者。当情人面对来自他们家族的反对时,诱拐是宣布个人自由的一种途径:如果家族后来承认了事实,事件也就愉快地结束了。被幽禁在自己家里的女孩或者被丈夫虐待的妻子特别盼望她的诱拐者解放她的自由。女人为了吸引优胜者,她们展示自己。如此一来,诱拐的意义是矛盾的。压迫妇女的证据迫使她们诉诸解放自己的办法,这是她们最有效的武器之一。诱拐和私奔经常是颇为戏剧性的事情;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来说,它们是一种仪式。他们象征着在封建社会女人生活中高度的戏剧性与强烈的愉悦感是联系在一起的。

然而,事实是,我们除了看到男人所告诉我们的一些东西之外,关于封建社会的女人我们一无所知。在恐怖的眼光中所描述的女人形象是值得怀疑的。在维塔利斯的《教会史》中,女人一直是有毒的,她们给男人有毒的苹果吃,而且还发出令人可怕的嘶嘶声。旧约圣经模式对修士思想的影响是很明显的。他认为,他的乖张的女主角有"看不清的但很有力的影响,一种半野蛮女人的稀有特权。"但是,就像在其他社会中对魔法的指责一样,不信任任何对质疑男人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秩序的行为负责吗?对通奸的不变怀疑可能具有类似的功能,而无论它的事实基础是什么。1068年,他们淫荡的妻子写信给征服者威廉的同伴,威胁说,除非她们的男人赶紧回家满足她们的欲望,否则他们会带走情人。

女人不是被严格地关起来和监视起来。第一次十字军士兵的妻子不是锁在地牢里或者被迫穿上传说中的贞洁带(直到后来文献中才提到它)。如果要限制这些女人,有更加精密的--而且无疑更加有效--的方法。首先,她们处于老年妇女的监管之下,将年轻人和老人分开影响了女性也影响了男性社会。圣戈德利夫在受尽各种形式的迫害后,被她丈夫雇佣来的杀手谋害。当然,她不是完全孤独的:她管理着一个家庭,虽然处于监管之下,但获得了很多支持者。她的悲惨故事证明,与一个压制性的家长婆婆冲突会带来毁灭性的结果。在维塔利斯所述的父权制家庭模式中,典型的代表是正直的君主--马乌勒的安索,他是亲自负责教育并约束他的高贵的年轻妻子。然而,表现安索的优秀品德的特点是他稀有的孝顺和孝心,例如他积极赡养他年老的母亲,在这个属于她丈夫的家庭中,他没有表现出自己比妻子尊贵。

十二世纪,战争是受到议会立法和亲王控制的,?且被十字军转向了外部,时髦的马上比武变成了游戏。牧师只是核准了前两次,但是所有这三次产生了类似的效果,允许国家力量保存的同时让夫妇能够享受一个比较平静的私人生活。

库西的君主拉乌尔1160年娶了博尔德文伯爵的女儿。她的嫁妆--她显赫的父亲所属省份中的一座城市,给她丈夫带来了来自这座城市的丰厚税收。作为得到这笔税收的条件,拉乌尔必须与他的岳父保持沟通和必要时提供军事援助,这是卡洛林家族向拉乌尔家族注入血液而应得的报酬(以一种未被承认的服务形式)。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是下层与上层阶级或地位高贵的人联姻体制的结果之一。在任君主本人或他的前任,在他自己的领地上为他的妹妹预留了一份征收通行的特权(作为嫁妆);这份特权明确宣布为采邑租借,首先由等级稍低的妹夫控制,然后是由他的儿子控制。在封建时代,贵族继续通过联姻保持强有力的效忠关系,以坚决抵制其他社会阶层。皮埃尔·图贝尔对拉齐奥的调查研究也适用于法国北部。根据图贝尔,农民会迅速卖掉在嫁妆中接受的任何土地,如果它距离村庄很远的话。(嫁给一个远离自己村庄中男人的农妇在习惯法的允许下可以出售。)相反,贵族接受来自遥远地方的嫁妆,则需要要认真管理它,因为它可以扩展他的策略影响,并且可以让他保存在战斗、义务和联盟的记录中。农民想扩大他在封建地产(与封建制相反)的土地使用期限中的耕种权利和土地财产;而贵族则喜欢获得封建土地使用期限,因为他的目的是维持他的等级地位和他更广阔的利益。

这样,贵族的婚姻促进了彼此结盟并缔造了共同的财政利益。更微妙的是,在姐夫之间的矛盾关系,同盟内部结构的紧张比政治的反复无常更加深刻,这些从马上比武的手势中即得到了反映,库西的拉乌尔一世和海诺尔的博尔德文五世在重大的马上剑术比赛中轮流以联盟和对手的形式进行竞争。阿涅斯的吉斯勒·埃贝尔清楚地了解艾涅丝夫人和其亲戚之间存在的亲密关系:她在1168年参加了"家庭团聚",但是当时她丈夫的行踪并不清楚。艾涅斯在赢得"凶猛的"骑士的心方面有特殊的天才,而这个骑士与库西领主一起控制着土地的权力。在世界的这一部分,她是这个骑士的浪漫情人。根据乔治·迪比的解释,这意味着她并非是一个由于她个人的品质上升到上级社会顶端的偶像,而是由他丈夫熟练控制以保证其自身权力的工具。在现实生活中,前代女人扮演着挑唆鼓动战争的角色,而现在已转变为犹如多愁善感的小说中人物那样,以情色吸引有用的人物。在这方面,兴奋的女人不再被男人认真地诱拐,而只是被利用;她只是竞争中的礼物而已。

直到1200年,女人才获得安全与稳定,但是付出了自由行动的代价。然而,女人在许多地方操纵着摄政权:布朗歇在法国的统治;另一位布朗歇在香槟的统治;以及那些指挥君主的女人们。这并不意味着给女人突然提供了一种新的职业,或者改革运动允许女人比以前承担更多的职责。事实很简单,即行使权力的周围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现在重要的不是战斗中的物质威力,而是记帐和管理议会(法学家提供建议)的能力。

这种外部条件变化所产生的互相矛盾的结果。十三世纪王室和贵族的和平--远非连续的和平--不是必然有助于促进女人行使更大的权力。贵族社会在许多方面是严格的和坚固的,就像这一时期坚固的城堡一样。这样的社会并没有为贵族夫人和年轻的淑女们提供多大的自由空间。

摘自菲利蒲·阿利埃斯、乔治·杜比《私人生活史II:肖像——中世纪》

...

在经过诺曼征服以后,英国进入了中世纪,英国也如同很多国家一样,婚姻事务开始由教会接管,基督教对婚姻的伦理与教会法构成了

,因此父权社会、一夫一妻制、永不离异也刻在英国婚姻家庭法中。

中世纪英国的婚姻根本没有自由可言,

女人根本就是家族的牺牲品,不仅结婚,离婚在中世纪也是不允许的,因为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婚姻是有上帝的安排,不可违背上帝的意志。

一、先来看看中世纪最著名的离婚案

都铎王朝是中世纪英国的一个王朝,都铎王朝的第二任国王,亨利八世很出名,他是一位非常花心的国王,

她的女伴更是不计其数,其实要是按照中国帝王的婚姻观念,其实不算什么,可是中世纪的英国婚姻是由教会所管理,不仅平民没有婚姻自由,身居高位的国王也是没有婚姻自由。

原本亨利八世的皇后凯瑟琳是他哥哥长子亚瑟的妻子,凯瑟琳是西班牙的公主,这次婚姻是一桩政治联姻,可见在

,但是刚结婚仅几个月,亚瑟就突然去世,凯瑟琳公主也就成为了寡妇,为了不影响与西班牙建立的同盟关系,亨利七世让他的二儿子与凯瑟琳结婚,以维持同盟关系。

其实

,因为天主教教义认为这是乱了伦理道德,当然现在这样也不太好,可是亨利七世运用了一些手段,最终还是促成了这段婚姻。

结婚后,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皇后之间也是不冷不热,他们之间也有过几次孩子,可都因为一些原因流产了,也让亨利八世对她的态度更加冷淡,之后也成功生下了一个孩子,但确是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就是之后的

凯瑟琳皇后一直没有生出儿子,甚至连亨利八世的叔辈都没有儿子,如果亨利八世再没有儿子,都铎王朝就要面临绝后的风险,这可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在经过一系列事后,亨利八世准备与凯瑟琳王后离婚,因为她已经到40岁了,基本生育无望了,

但是当时的教会规定禁止离婚,国王也不行,最终亨利八世宣布脱离罗马教廷,终于成功离了婚。

但是最终在经过几任皇后,珍·西莫王后为他终于为他诞下一子,这个皇子就是之后的爱德华·都铎,可惜也没在为几年就去世。可见中世纪英格兰的国王,为了离婚都这么难,宣布脱离罗马教廷才成功离婚,可见当时教会对社会的控制,也反应了

二、中世纪英国婚姻制度确实让人十分头疼

婚姻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每个国家在每个时期的婚姻制度都在变化,这也跟当时的社会状况有关。所以研究一个时代的婚姻状况可以

对历史研究有很大的帮助。

在17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以及第二次伟大的思想革命——启蒙思想,英国在中世纪限制离婚的制度受到了更多抗议,

人民开始另寻离婚的办法,从而出现了正式离婚与非正式离婚两种离婚制度。

英国议会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也逐渐成熟起来,也使得英国的法律完善了起来。17世纪,英国议会批准了第一例正式离婚案,这是英国离婚制度的开端,但是这种离婚制度却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离婚方式,应该称为议会离婚。

这个议会离婚,需要三个步骤,首先,需要先向教会法庭

,经过教会法庭同意后进行下一步;向世俗法庭

,这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罪行成立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最后再向议会

,要再经过议会审批后才可获得再婚权。

上面的这个离婚制度实在是

,这还不是最不实用的一点,议会离婚是需要收费的,而且

通常在上千英镑,以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甚至连中产阶级都对议会离婚的费用承担不起,更不用说大量的贫苦人民了,所以高额的离婚费用也将离婚自由限制在里中上层人,普通人依然没有婚姻自由权。

上文我们提到的协议离婚,是打开了英国离婚制度开端,可是这个开端是资产阶级的开端,跟普通人的关系并不大,所以普通人只得采取其他离婚方式,来接触感情破碎的婚姻。

这第一个方法就是

,分居也是最简单的方法,夫妻两人分开居住,从此没有再没有交集,不承担夫妻双方的所有义务和社会责任,各种承担经济,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有效,但却不被教会所承认,也是无效的。

非正式离婚的方式,还有如直接

也就是不经过法庭直接与新配偶组成家庭,当然是重婚了,但是这还不是最极端的,更甚者,

这些极端的例子,让人很悲哀。

从中世纪到十八世纪初,这么长时间英国对离婚的态度都未有丝毫的改变,直到工业革命出现,社会生产水平得到巨大的提升,社会发展到达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社会经济形式也发生了改变

妇女的工作岗位也越来越多,妇女也可以不要依靠家庭来生活,也拥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这也为为之后的婚姻自由打下了基础。

这个时候

这个时候古典自然法学开始出现,法学家们开始以自然且理性的视角来看待离婚问题,不去受制于宗教思想,认为婚姻契约是一种民事契约,是可以解除的,为之后的婚姻自由打开了真正的开端。

三、英国中世纪为何会限制离婚

早在中世纪之前,基督教就在欧洲传播开来,到了中世纪,基督教在欧洲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英格兰帝国也不例外,并深受其禁锢,

,而首当其冲的就是限制离婚这条教义。

因为教会在当时英国有教会法,教会法对英国的家庭婚姻法影响极大,根据教会法的规定,婚姻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是一种神圣契约,

一个合法的婚姻契约是不得解除的,奉行禁止离婚的原则。

以这种教会教义为借口,教廷建立了自己的教会法庭,专门处理宗教相关的违法案例,到了12世纪时,

但是婚姻法依然归于宗教法庭管理,还是按照宗教法规裁决,让人苦不堪言。

可是,哪有那么多永不离异的婚姻,

,世间肯定会存在婚姻感情破裂的情况,教会禁止解除婚姻的教义枷锁,让一些深受婚姻摧残的人苦不堪言,也就出现了上文的情况。

如果我们回过头来看中世纪的历史,议会开始建立,法律其实是不完善的,再来看当时的婚姻制度,你会发现最突出的特点就是

这也受制于当时的政治背景和社会文化。

中世纪的英国还处于传统的农业社会,主要的生产方式依然是家庭经济,

,当时的妇女一般没有工作或者做些工资极少的工作(仅限底层人民),使用只能依靠家庭收益,如果离婚,对已经稳定了的双方男女都是一种经济损失。在经济上完全依附丈夫的妻子,在离婚后,极大可能就失去的经济来源,当时面向女人的工作少之又少,

这样看来,禁止离婚的教会教义也是起到保护了当时妇女的作用,同时不是绝对的感情破裂,也不会极端方法离婚,所以也在很大的程度上

但是就像我说的这对普通感情问题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但是真正的感情破裂呢?这种限制离婚的情况,催生出了很多极端离婚的方式,也就是上文我们说的非正式离婚。

除了教会教义和社会背景之外,其实还和当时的经济与人口有关,有历史学家发现婚姻的离婚率与社会的经济状况之间的关系,

但是这好像跟中世纪的英国没什么关系,中世纪的英国经济发展很落后,为什么还要限制离婚呢?

主要是为了

就像上文说的,当时的英国主要以家庭经济为主,离婚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所以只好限制离婚了。纵观英国中世纪历史,会发现英国的人口真的少,十一世纪的英国人口仅是百万级别的,确实是偏少了,所以当时的英国政府限制离婚,也是

四、总结

从中世纪看到现在,纵观整个历史,看到中世纪的英国限制离婚,剥夺了人民的婚姻自由,现在的英国宽松的婚姻制度,离婚率却高居欧盟前列,所以离婚自由的这个度,应该在什么地方?

...

第一个礼拜式婚姻于1100年左右出现在法国北部。我特别想了解让-巴普蒂斯特·莫兰和普罗戴·缪当布业已评述过的盎格鲁-诺曼人的礼拜式婚姻类型(它是在英格兰形成的还是欧洲大陆形成的,目前我们并不清楚)。这些仪式表明,传教士的力量已经日益进入到了家庭生活之中。牧师证明,新娘和新郎都同意进入婚姻殿堂,并调查以判定他们的至亲亲属是否会阻拦他们合法的婚姻生活。教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妇女公开地表达她们的意愿,并坚持高度的异族通婚打断了贵族之间的通婚圈,它的这些做法会打乱贵族阶级的平衡吗?正如密歇莱所总结的,妇女的解放,与"精神"和"社区共同体"的解放,是十二世纪三件伟大事件之一。妇女的解放首先明显地体现在结婚仪式中,这种征询本人同意的仪式,保护了新娘的宗教尊严,而且也确立起她的经济特权。然而,比较这种礼拜式的教会历书与在圣徒传和纪功歌里发现的对贵族婚姻的简短祝词,表明教会神职人员所做之事不仅不完善,而且很不称职。

如在十一世纪作品《圣戈德利夫的生活》中所描述的,旧式婚姻包括两个截然分明的程序。贝杜尔夫的求婚被接受后,他"在婚姻规则下"得到了年轻的女子。她变成了他的新娘,这时凌驾于她之上的权力--同时也是在公众领域为她提供保护的权力和义务,立即发生了改变。一旦确认了婚姻安排,女子的父亲就把她的女儿交给了她的丈夫。其后,契约是不可打破的,而贝杜尔夫母亲的责备来得太晚了。随着结婚典礼进行,戈德利夫被安置在她丈夫的家中(从此以后,她在那里便是一个新娘)。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已经为选择而后悔的丈夫没有出现在典礼中;由他的母亲代替他出席婚礼,她母亲不得不用微笑掩盖自己的敌意。贝杜尔夫直到三天以后才到达,但立即与他的父亲生活在一起,留下妻子孤单一人--但是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下--根本没有夫妻生活。故事的结局很惨。但是圣徒传作者进行的或多或少的虚构,必定有其现实中的真实参照。无论如何,它说明了订婚(espousal)--开始婚姻,与婚礼(noces)--让婚姻到达顶点并使婚姻在教会眼里被视为不可分解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十二世纪晚期的史诗《纳尔榜的埃墨里》,以较为幽默的语调陈述了一个分两阶段进行的传统婚姻。埃墨里迫切希望娶到漂亮的赫尔曼加尔,他派他的男爵去去她的哥哥伦巴第国王那里说媒;接着,他亲自去国王那里求亲。在接下来由男人进行的商谈中,尽管整个过程中都要关注赫尔曼加尔本人的愿望,但埃墨里一方软硬兼施。这样的过程,是行吟诗人们刻意杜撰希图取悦他们的听众呢?还是反映了一个真实的习俗?无论如何,未来的新娘和新郎都仅仅是因彼此的名声倾慕上对方的,因为他们之前谁也没有见过谁。谈判者的言辞看上去非常的似是而非,在向他未来的郎舅鼓吹提议中的婚事的价值时,埃墨里说:

Entotescorzenseroizvospluschier

Etenvozmarchesplusredoteetfier.

在所有的法庭里,你都会被判定为一位具有伟大价值之人;

当你有一个能与你相匹的人协助,你将更加令人颤栗。

国王被说服了,他把妹妹的手递给了埃墨里。在赫尔曼加尔前往纳尔榜的整个旅程中,尽管婚姻还没有完成,但都称她作新娘子了。撒拉逊人的进攻让婚礼延后举行,但最终还是举行了,赫尔曼加尔变成了纳尔榜的主妇。令人惊奇的是,婚礼之夜发生在正式婚礼仪式举行之前,正式仪式是由一名大主教主持的盛大庆祝活动,客人待庆祝结束后急匆匆地离开,以便于在为期一周的盛宴上抢占一席之地。这个奢华的庆典意在宣扬埃墨里伯爵本人和法兰西,在那个时代,彼此密不可分的财富和权力,是靠慷慨和奢华来衡量的。

考察十一和十二世纪的资料后会发现,在订婚和结婚之间所隔的时间长度变化相当大。最长的耽搁是来自于贵族生活的某些传统特征。两个家庭居住地经常离得很远,需要长途旅行,而丈夫要承担这个责任。有时,为了订婚的孩子达到必要的结婚年龄,耽搁也是必须的。(假如孩子有7岁或更大,查特雷斯的伊夫则暗自允许这种孩子间的婚姻)。孩子间的婚姻往往导致盟友的缔结或敌对家族的和解。由于受到叔父的威胁,一个独生孤女需要丈夫保护她和她的城堡。对于那些骚扰公国边境地区的敌对领主,该公国的王子则不能推迟与一个与这个领主有亲缘关系的女子结婚。因此,那个时代的编年史学家能够经常地切非常清楚地区分"desponsatio"和"nuptiae"之间的不同,而"婚约"(engagement)与"婚姻"(marriage)这两个现代词汇所包含的意义,显然是不怎么恰当的翻译。

卡佩王朝王位继承人路易六世1105年与小吕西安订了婚,她是罗什福尔的居伊伯爵的一个"尚未到婚嫁年?"的女儿。这标志着,对自己领土的控制面临正处于艰难时刻的年轻王子与一个势力巨大的父系家族集团之间达成了暂时的和解,巴黎处于这个家族的大量城堡包围之下。但国王耍了阴谋,有人建议他寻求另外的婚姻,以维护他的尊严和长期利益,他把自己的许多扈从赠送给吕西安,并装模作样地表示自己不着急与其他任何人结婚。(确实,他一直到1115年才结婚)。这种"暗渡陈仓"之计安排起来并不容易。他要求特鲁瓦政务会批准(1107年),以废除苏热所称的"契约……婚姻"。然而,这个女孩没有离开蒙特勒里城堡的主楼,她在那里一直由她的伯母陪伴。鉴于路易正在设法欺骗他,这个女孩的父亲居伊伯爵在法兰西岛发动了一场战争。

十二世纪的圣典学者和神学家,尤其是在巴黎,给卡洛林时代更加务实更加功利的婚姻伦理添加了一种新的维度。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婚姻变成了圣礼。卡洛林王朝的牧师已经主要关注新娘和新郎之间的相互誓言(fides)以及在建立婚姻关系中圆满幸福的重要性。1100年以后,强调更多的精神因素反映了僧侣上层文化的进步。而在实际中,婚姻圣礼的"次要部分",即社会的和肉体的因素,依然保持着它们的重要性。而且,直到"三十人政务会",在教会法看来,"未婚夫妇"(fiancé)之间的性关系(如果男女有了性关系,则确立了他们之间"肉体婚姻")把订婚礼转变为真正的结婚。性交进一步确认了在婚约中表达的同意。

盎格鲁-诺曼人的《教会历书》中提到了教堂门口的婚姻仪式了吗?莫兰和缪当布强调说,"世俗的和家庭的种种习俗"自然而然地在礼拜仪式中占有一席之地。教会通过公开做仪式并将它们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展示了这些仪式习俗;与此同时,它也改变了它们的意义。然而,我们仍然能够清楚地分辨出从民间背景中传承而来的特征与作为教堂精神设计所带来的变化。牧师首先核实双方是否同意,以及是否满足非血亲婚姻的规则。然后,他只是满意地看到典礼仪式循序渐进地开始并以最后的祈祷结束全部过程。新娘被她的父亲或其他充当保护人的亲近亲戚送给新郎。右手的相接便象征着礼物转交的完成。(后来,在十三世纪,教堂会要求双方发誓作出保证,并且牧师将新娘和新郎的双手牵到一起)。然后,男人挨个摸过他妻子的三根手指,戴上象征着婚姻美满的祝福戒指--这个戒指同时保护她免受魔鬼的攻击。依照教会的理论,它是赐给爱情的,而且是忠诚的象征;相互交换的动作,新郎把戒指给新娘戴上,这在十六世纪以前并没有出现。根据两份十二世纪的教会历书,接着,妻子会崇敬地在丈夫面前鞠躬。稍后,这部分仪式变成了新郎和新娘都要跪伏在牧师脚下。但是,这些仪式太多而无法问清楚,但在吸纳婚姻仪式的努力中善于试验和勇于犯错的教堂,宁愿去掉礼拜式婚礼的整个次序,这可能是许多地区殊异性当中惟一的共同之处。

然而,无论神学如何赞美双方的礼物,典礼仪式却明显地显示了丈夫的优先地位。他是活跃的一方,不仅赐予戒指,而且赐给"传统"礼物,并提出婚姻安排与萨利克法所规定的13便士。硬币最后没有给新娘而是给了牧师、穷人或者某些助手,因为新娘连代表夫妇进行施舍的权力都没有。象征主义来来去去已经几个世纪,但是硬币保留了下来。"以这枚戒指的名义我娶你,通过这个硬币我尊重你,带上这份嫁妆我赐福于你。"--这些公式像履行的各种仪式一样被说来说去。

罗兰对年轻貌美的奥德(如《维埃纳的吉拉尔之歌》所称呼她的)的"婚约"如同结了婚一样。催逼外甥婚配的查理大帝,首先是向这个女孩的伯伯,一名骑士队长提婚,接着是向这个家族中最年长的伯伯提婚(不是向这个女孩的父亲,即使他在场)。敌对情绪在一场盛宴狂欢气氛中结束了,喜宴之后,吉布克夫人将华服美饰的奥德送出卧室。这个魅力四射的年轻女子把手从她伯母那里递到她伯伯那里,然后是国王那里,最后递到未婚夫手里。未婚夫送给她礼拜式的婚戒,然后她回赠信物,这也是这场典雅仪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主教在场,但只是旁观者;他不直接参与任何典礼仪式。如果不是隆塞沃(Ronceveaux)的那场戏剧打断了这曲美妙的田园诗,那么接下来确立这对夫妇作为这个家庭统治者地位的"婚礼",让这桩"婚事"将会在公开场合再次重演这次订婚的浮华吗?

史学资料提供了许多例证,证明了赠物仪式首先是在私下里进行的,是在赠与人家里进行的,然后才在教堂里复演,反之亦然。订婚仪式也和其他契约一样,可能已经受制于类似的重复。在这种情况下,教堂只是成功地将已经在私下完成的行为公开重复一遍而已,无论如何,从卡洛林时代起,牧师就有权力这么做。

把所有的婚礼仪式都转到公共广场上举行是不可能的。婚礼仪式之关键点在于卧室的或床上的祝福礼。(把已婚夫妇之家称为床而非壁炉,可能更加准确)。致力于还原"古代法兰西"生活的现代派史学家们所熟知的"祝福花篮"(benedictiothalami),在法国北部一些十二世纪的教会历书中有所描述。这个祝福可以驱散任何灾祸,帮助夫妇增强生育能力并能扫除女性通奸的污点。(男人的越轨行为则不在考虑之列)。在一圈亲近亲戚(他们的构成很难精确地确定)的注视下,新娘和新郎到床上躺下来。众人注视他们同躺于床上后,这对夫妇可能被单独留下来最后完成这桩婚姻,但也可能没有被单独留在洞房里。尽管在行使主教的角色时并非没有犹豫,但牧师的祝福已经变成习俗。根据论述十二世纪最后十年的《阿德雷的朗贝尔》文本中的一段,牧师与新郎之父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我倾向于认为,这不是古老的精神上的父权制的残存,而是家庭欲图篡夺宗教权威的一种尝试。

婚床上的场景,如同十三世纪牧师调查所反映的那样,或者保留了下来,或者变成了婚姻中的关键因素,象征着至关重要的东西:私人生活内外的权力。封建制度的触角甚至触及到了小贵族阶层,他们未能免于封建奴役的影响。《阿德雷的朗贝尔》描述了一位不幸的女封臣的运气不佳的遭遇,故事大约发生在公元1000年左右,她与她的骑士已经上床,欲行鱼水之欢,未曾料到一个有权有势的邻家臣仆打断了他们的好事,这个臣仆是被派来收取"colvekerla税"的,这是针对所有不相般配的婚姻(也就是超越等级和实际情形的婚配)征收的税种。这位可怜的女人羞愧得满脸通红。与其说是她的荣耻之心被冒犯了,不如说她感觉到了她社会等级的低微。通过吉内伯爵夫人的调解,她被免除了税金--主要的理由就是她是一个女人。

在教堂看来,订婚礼的价值在查特雷的伊夫实施的判决中是显然存在的:假使在婚礼之前死亡或者废除,订婚双方存留下来的一方是不能随便与另一方的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亲戚自由结婚或者再婚。这个判决来自一位高级教士,他与许多其他同时代的人一样,特别关心血亲乱伦的禁忌,而血亲乱伦的概念已经变得相当宽泛。姻亲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对四代以内的家族支系内部来说是禁忌,而且这个经常产生的血亲关系对第七个支系来说又是禁忌。由于在两个个人之间的支系亲属关系是在每一个支系和他们最近的共同祖先之间较小的世代数,因此,历史学家面对着一些谜一样的疑问:禁忌的区域是巨大的,特别是在如此规模有限的社会中更是如此。通过这样宽泛的扩展血亲乱伦的限制,卡洛林王朝的教堂(和十一世纪晚期那些甚至更严厉的格列高利世代的教堂)在相当程度上将婚姻事务复杂化了。被统治权力束缚的单一民族如何才能离开他们的村庄并找到一位非亲属关系的人结婚呢?而且,那些出身高贵又要避免和低身份者结婚的人,如果不离开他们自己的家乡,又如何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呢?

牧师究竟想要如何?法律文献没有提及他们的动机,只是简单地提供了可能的解释条款(这样可以较容易地挑选解释条款或进行不同的解释)。因此,我们只能进行推测。如果其目的只是迫使基督徒从教会那里寻求恕罪的话,那么这样做就是增强了牧师权力,这样的司法程序具有很强的马基雅弗利色彩。但提出这样的解释,我们是不是误解了其原因所在呢?作为主教直接领导下的教区居民,贵族阶层可能是这种行动指向的首要目标对象。但高级教士和修士在他们管理自己"羊群"(农奴)的同族通婚之路上设置这样一个障碍,似乎不太合理。更具启发性的是,"欧洲人"血亲乱伦禁忌的法律观可能已经影响到对国王们的婚配。十一世纪,那些拒绝与低等级通婚并要避免血亲乱伦的君主们,不得不等候斯拉夫国家的和斯勘的那维亚国家的国王转变信仰,然后追求他们的女儿。否则,他们可能需要等待,并具有通过复杂外交手段的耐心,与某位拜占庭的公主联姻。由于坚持了中世纪早期贵族阶级伟大的种族纯洁性,九世纪法兰克人的内聚力可能因此加强了。另外,血统最为高贵的牧师们--他们对家庭战略利害具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在他们正处于社会地位上升之时,会作为一个团体集体决定通过婚姻方面的血亲乱伦阻止家族重新聚累到一起,以便让贵族世系的祖传遗产碎化,对于这一点,我们应该相信吗?

对于僧侣集团此举的意图最善意的假设依然令人困惑。伯纳尔·盖内提出,教会选择从字面上意义诠释通婚方面具有象征意义的七代之限。《圣经》和神父只是倡导禁止任何相互明确地知道彼此是亲戚的人之间的婚姻,而非像公元1000年左右的那些宗教会议所倡导的那样,完全禁止在七代之内的血亲亲属之间通婚。我想提出一个类似令人不解之处,这个问题与前者并非毫不相干,但它在本质上更具有人类学意义。正如博马努瓦所说,七代之内的亲族曾被界定为属于可能的继承人圈子之内,并且是私人战争中的伙伴;直到1283年,他们仍然被界定为"世系血亲"。这些习俗起源久远,在卡洛林王朝希望改变他们所有的衡量标准的"日尔曼化"过程中消失了。因此,他们可能把原本禁止通婚的第五代到第七的亲族视为非亲族,作为血亲体系下的异族通婚群体中的成员。

我们不能确定,血亲乱伦禁忌规则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尊从。作为人民模范的国王本人,有时娶第五或第六代的表姐妹为妻。最后,教会终于让步:1215年举行的拉特兰大会上,将禁止通婚的范围从第七代缩小到了第五代。这个决定是否标志着传统的血统系统取得了胜利?或者说这个系统已经被破坏?或许可能是,教会开始意识到它造成了这种矛盾的状况。为了不让婚姻破裂,教会实际上为"离婚"提供了一个比较方便的借口。如同许多当初草率行事的父亲一样,罗什福尔的居伊伯爵明智地支持他的女儿废除婚约。这一历史时期中有很多丈夫们发现这么做是有利的时候,他们便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十一世纪晚期,安茹伯爵富尔克·雷善就善于为离婚制定家族系谱。同样的方法(指破坏婚约)可以阻止对手策略的成功。诺曼底公爵和英格兰国王亨利·博克莱尔通过散布传言,说威廉是他打算与之结婚的一个女人的堂兄弟,以阻止他已被剥夺继承权的侄子威廉·克利顿试图构造与安茹家族联盟的策略。

简而言之,在十三世纪之前,教会试图影响贵族的婚姻行为看上去是表面的和模糊的。牧师的出现没有对婚姻仪式的意义产生多大的改变。妻子得到了防止丈夫移情别恋的保护,而不是依靠效果不佳的、盲目滥用的血亲忌讳来防止这些,这个变化被一些人断定是中世纪基督教人道主义的主要成就。

女人,战争与和平

声名狼藉的离婚频率表明,1100年左右的贵族婚姻体制已经危机四伏。乔治·迪比已经指出,在"骑士"的王朝策略和"牧师"的要求之间存在着冲突。随着策略的变化,这种不一致有时增强,有时减弱。合法婚姻的强调,随着订婚和婚礼的进程,很容易造成对私生子的排除。血亲婚姻禁忌实施的极端程度有更多不明确的结果,增加了一种不安,而它可能不是最初的原因。这种不适或许是逐渐形成的个人主义的征兆吗?年轻的男女不反对家族的意愿,但是,如果婚后磕磕绊绊的或者是不能生儿育女,可能会发生婚变。旧婚姻体制的崩溃为个人反抗不幸福的婚姻提供了出路。然而,我们必须断定为什么这种现象会在1100年左右开始明显增加。

在贵族之中,不稳定没有影响婚姻,同样也没有影响他们的统治政策。宗教历史告诉我们的只是一部分历史。女性情况的变化很容易解释。作为十一世纪卷入"封建政治混乱"斗争和反击中的骑士的妻子是一回事,而作为十三世纪在君主政体影响之下的部分固定统治者君主的妻子又是另外一会事。当然,这种明显的变化产?了一张复杂的网络。

战争的骚动已经从一个城堡波及到另一个城堡:直到十一世纪末政治混乱一直是主要表现。为了保证家族和派别之间的休战,在婚姻基础上的联盟只是一种保护而不再是和平本身。是什么造成一个女人的丈夫对她的父亲或者兄弟发动战争呢?维塔利斯和苏热谈到了各种使这种无法防守的情形能够结束的方法。

征服者威廉利用他的侄女和堂姐妹作间谍,侦探她们所嫁的男人。朱迪丝向他报告了她丈夫盎格鲁撒克逊人瓦尔塞奥夫伯爵的阴谋计划,而她在1075年他被处死之后进行的哀悼仍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吉鲁瓦家的罗伯特不小心吞下了他妻子阿德莱德为另外一个男人准备的有毒苹果(1060年)。然而,通过一件令人困惑的巧合事件,这个偶然事件发生了,当时罗伯特正在进行一场反对他妻子堂兄诺曼底公爵的叛乱。妻子被经常用作大使,促使她们的丈夫参加战争支持妻子一方的亲族。在某种意义上,妻子代表其兄弟控制着中世纪的城堡。

更加经常的是,妻子代替了丈夫。作为家庭主妇,通过回到她自己家族中,妻子有大量的东西去浪费。朱利安是亨利·博克莱尔的私生女,她连同伊维城堡被送给了厄斯塔什·德·布勒特伊。她在1119年与厄斯塔什公爵国王的战争中占到了他这边,精力充沛地领导了城堡的防卫战斗。而亨利没有犹豫就允许他自己的人质孙女们被人弄瞎双眼并毁了面容(她们的鼻子被割掉)。然而,几个月后,秋天带来了和平,这对夫妇的投降在亲族关系的名义下被接受了:"特赦软化了国王的心,赞同他的女婿和女儿,他恢复了他的善良和仁慈。"不幸的是,没有任何东西能让惨死的孩子们死而复生。

封建世代的残酷经常给私人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破坏。苏热讲述了由居伊·德·拉罗什·居永妻子说给他兄长的那番令人心碎的话,而这位哥哥在她面前杀死了她的丈夫,她说:"你不是也有不可分开的友谊吗?那这种愚蠢的行为到底是什么?"由于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保护她坠落的丈夫,她严重摔伤,然后从垂死的丈夫怀抱中挣扎出来。由于受到惊吓,她的两个幼小的儿子从悬崖上摔到了塞纳河中--这是来自《中世纪春季》中的一个悲惨的场面。

由于无力调停或者克服悲剧,女人有时会在牧师的保护之下寻求感情发泄的避难所。丰特夫罗的安排为政治婚姻危机的受害者提供了庇护。但是,大多数接受安排的女人已经永远放弃结婚或者太老而无法再婚。

女人也往往是复仇的煽动者,她们一心一意地投入到冲突之中,结果完全破坏或者打碎了她们的生活。修士作者惊骇但不赞成地描述了那些出于对丈夫的仇恨而发起战争反抗的泼妇(这个词是他们的用法)。1090年,"埃尔维斯伯爵夫人由于受到一些侮蔑的话被孔什的伊萨贝勒所激怒,出于愤怒,她竭尽全力说服威廉伯爵和他的男爵们进行报复。因此,女人的嫉妒和争吵激起了傲气男人的心。"1111年前不久,类似的故事导致了库西的昂盖朗与基埃兹的热拉尔之间的冲突。妻子们用能说会道的舌头(声名狼藉的荡妇)已经"私下"在彼此之间挑起了相互的侮辱和指责--这也就是说,她们的话肯定被广泛地传来传去。诺根的吉贝尔把这种女人描述成淫荡的毒蛇。慎重地研究这些论辩术无疑会表明她们只是煽动了在客观政治对手领主之间潜在的冲突的爆发。而且,她们证明了某些妻子对他们的丈夫施加了相当大的影响,而且在这些封建冲突中扮演了积极主动的角色。封建战争,在许多方面是"私人"事务,也是女人所关心的问题,她们对这个私人领域施加了不可拒绝的力量,尽管不是全部。

在实际中和在原则上,女人享有很少参加战争的特权。一些蛮横地教唆挑拨暴力冲突的女人,看起来运用了比那些在无用血腥的队伍中浪费生命的战士有更大的力量,这确是事实。博夫的昂盖朗是库西第一个伟大的君主,他在1079年获得了对城堡的控制权,当时城堡的夫人(而且可能是她父亲权力的继承人)成为了他的情人,她背叛了丈夫,把城堡拱手让给了情夫。在蒙弗的贝特拉德的妻妾中有一个更加爱好和平而不够奸诈的女性,她被她恐怖的丈夫困扰着,她向国王菲利普一世靠近,最后被他带走,成为国王的皇后(1093年)。她辅佐年老的国王,通过两个王后反对年轻的路易六世,协调国王儿子的战略。(与继母的冲突是这个混乱时代的另一个产物)。在贝特拉德的情形中,她演习的失败导致了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的冲突后被迫进入了修道院。

直到十二世纪,诱拐依然很普遍。但是,它只是对女性的野蛮和压迫行为吗?许多女人教唆她们诱拐,或者至少帮助她们的诱拐者。当情人面对来自他们家族的反对时,诱拐是宣布个人自由的一种途径:如果家族后来承认了事实,事件也就愉快地结束了。被幽禁在自己家里的女孩或者被丈夫虐待的妻子特别盼望她的诱拐者解放她的自由。女人为了吸引优胜者,她们展示自己。如此一来,诱拐的意义是矛盾的。压迫妇女的证据迫使她们诉诸解放自己的办法,这是她们最有效的武器之一。诱拐和私奔经常是颇为戏剧性的事情;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来说,它们是一种仪式。他们象征着在封建社会女人生活中高度的戏剧性与强烈的愉悦感是联系在一起的。

然而,事实是,我们除了看到男人所告诉我们的一些东西之外,关于封建社会的女人我们一无所知。在恐怖的眼光中所描述的女人形象是值得怀疑的。在维塔利斯的《教会史》中,女人一直是有毒的,她们给男人有毒的苹果吃,而且还发出令人可怕的嘶嘶声。旧约圣经模式对修士思想的影响是很明显的。他认为,他的乖张的女主角有"看不清的但很有力的影响,一种半野蛮女人的稀有特权。"但是,就像在其他社会中对魔法的指责一样,不信任任何对质疑男人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秩序的行为负责吗?对通奸的不变怀疑可能具有类似的功能,而无论它的事实基础是什么。1068年,他们淫荡的妻子写信给征服者威廉的同伴,威胁说,除非她们的男人赶紧回家满足她们的欲望,否则他们会带走情人。

女人不是被严格地关起来和监视起来。第一次十字军士兵的妻子不是锁在地牢里或者被迫穿上传说中的贞洁带(直到后来文献中才提到它)。如果要限制这些女人,有更加精密的--而且无疑更加有效--的方法。首先,她们处于老年妇女的监管之下,将年轻人和老人分开影响了女性也影响了男性社会。圣戈德利夫在受尽各种形式的迫害后,被她丈夫雇佣来的杀手谋害。当然,她不是完全孤独的:她管理着一个家庭,虽然处于监管之下,但获得了很多支持者。她的悲惨故事证明,与一个压制性的家长婆婆冲突会带来毁灭性的结果。在维塔利斯所述的父权制家庭模式中,典型的代表是正直的君主--马乌勒的安索,他是亲自负责教育并约束他的高贵的年轻妻子。然而,表现安索的优秀品德的特点是他稀有的孝顺和孝心,例如他积极赡养他年老的母亲,在这个属于她丈夫的家庭中,他没有表现出自己比妻子尊贵。

十二世纪,战争是受到议会立法和亲王控制的,?且被十字军转向了外部,时髦的马上比武变成了游戏。牧师只是核准了前两次,但是所有这三次产生了类似的效果,允许国家力量保存的同时让夫妇能够享受一个比较平静的私人生活。

库西的君主拉乌尔1160年娶了博尔德文伯爵的女儿。她的嫁妆--她显赫的父亲所属省份中的一座城市,给她丈夫带来了来自这座城市的丰厚税收。作为得到这笔税收的条件,拉乌尔必须与他的岳父保持沟通和必要时提供军事援助,这是卡洛林家族向拉乌尔家族注入血液而应得的报酬(以一种未被承认的服务形式)。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是下层与上层阶级或地位高贵的人联姻体制的结果之一。在任君主本人或他的前任,在他自己的领地上为他的妹妹预留了一份征收通行的特权(作为嫁妆);这份特权明确宣布为采邑租借,首先由等级稍低的妹夫控制,然后是由他的儿子控制。在封建时代,贵族继续通过联姻保持强有力的效忠关系,以坚决抵制其他社会阶层。皮埃尔·图贝尔对拉齐奥的调查研究也适用于法国北部。根据图贝尔,农民会迅速卖掉在嫁妆中接受的任何土地,如果它距离村庄很远的话。(嫁给一个远离自己村庄中男人的农妇在习惯法的允许下可以出售。)相反,贵族接受来自遥远地方的嫁妆,则需要要认真管理它,因为它可以扩展他的策略影响,并且可以让他保存在战斗、义务和联盟的记录中。农民想扩大他在封建地产(与封建制相反)的土地使用期限中的耕种权利和土地财产;而贵族则喜欢获得封建土地使用期限,因为他的目的是维持他的等级地位和他更广阔的利益。

这样,贵族的婚姻促进了彼此结盟并缔造了共同的财政利益。更微妙的是,在姐夫之间的矛盾关系,同盟内部结构的紧张比政治的反复无常更加深刻,这些从马上比武的手势中即得到了反映,库西的拉乌尔一世和海诺尔的博尔德文五世在重大的马上剑术比赛中轮流以联盟和对手的形式进行竞争。阿涅斯的吉斯勒·埃贝尔清楚地了解艾涅丝夫人和其亲戚之间存在的亲密关系:她在1168年参加了"家庭团聚",但是当时她丈夫的行踪并不清楚。艾涅斯在赢得"凶猛的"骑士的心方面有特殊的天才,而这个骑士与库西领主一起控制着土地的权力。在世界的这一部分,她是这个骑士的浪漫情人。根据乔治·迪比的解释,这意味着她并非是一个由于她个人的品质上升到上级社会顶端的偶像,而是由他丈夫熟练控制以保证其自身权力的工具。在现实生活中,前代女人扮演着挑唆鼓动战争的角色,而现在已转变为犹如多愁善感的小说中人物那样,以情色吸引有用的人物。在这方面,兴奋的女人不再被男人认真地诱拐,而只是被利用;她只是竞争中的礼物而已。

直到1200年,女人才获得安全与稳定,但是付出了自由行动的代价。然而,女人在许多地方操纵着摄政权:布朗歇在法国的统治;另一位布朗歇在香槟的统治;以及那些指挥君主的女人们。这并不意味着给女人突然提供了一种新的职业,或者改革运动允许女人比以前承担更多的职责。事实很简单,即行使权力的周围环境已经发生了改变。现在重要的不是战斗中的物质威力,而是记帐和管理议会(法学家提供建议)的能力。

这种外部条件变化所产生的互相矛盾的结果。十三世纪王室和贵族的和平--远非连续的和平--不是必然有助于促进女人行使更大的权力。贵族社会在许多方面是严格的和坚固的,就像这一时期坚固的城堡一样。这样的社会并没有为贵族夫人和年轻的淑女们提供多大的自由空间。

摘自阿利埃斯《私人生活史II:肖像——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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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仓先生/文

每个宗教都有他们各自的禁忌与戒律,基督教也不例外。但是基督教并没有一整套太过繁琐的的清规戒律,来约束信徒的生活,只是一些比较常规的规定。在基督教文化中主要的禁忌和忌讳有哪些?

一、信仰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是宇宙独一的主宰,忌讳崇拜除上帝以外的偶像。向基督徒赠送礼品,要避免上面有其他宗教的神像或者其他民族所崇拜的图腾。要尊重基督徒的信仰,不能以上帝起誓,更不能拿上帝耶稣开玩笑。基督教由于教派不同,其各个教派的教条也有所不同,为了避免无意中损伤感情,对一些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如:神父与牧师是天主教与新教对其神职人员的不同称呼,不可混为一谈。

二、对待婚姻根据《圣经》中伊甸园的记叙,基督教认为:第一,婚姻是神圣的,因为婚姻的起源是创造主自己;第二,婚姻应以一夫一妻为原则,上帝为亚当创造夏娃即表明这一道理。既然婚姻是神圣的,要求做到一夫一妻,因此基督教不主张离婚。基督教传统认为,离婚的前提是一方犯淫乱的罪。圣经中提到离婚的另一个可被允许的情形是,为信仰不同之故,一方自愿离去。

三、不吃血原因是血象征生命,是旧约献祭礼仪上一项重要的内容。而且,新约把血的作用解释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而带给人的救赎能力。血既然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所以出于纪念,不吃血成为《圣经》对基督徒的一种要求。

四、禁止看相、算命、占卜和占星术(星象学)等因为这些迷信除了相信一种上帝之外的干预人生的神秘力量外,还有一种宿命论倾向。基督教认为,每个人都是上帝所爱,都有自己的意志选择权,上帝不强加意志给人,而让人自愿选择人生道路,每个人又当为自己选择的行为负责,此类迷信活动与此背道而驰。

忌讳崇拜除上帝以外的偶像。向基督徒赠送礼品,要避免上面有其他宗教的神像或者其他民族所崇拜的图腾。要尊重基督徒的信仰,不能以上帝起誓,更不能拿上帝耶稣开玩笑。

五、守斋基督徒有守斋的习惯。基督教规定,教徒每周五及圣诞节前夕只食素菜和鱼类,不食其他肉类。天主教还有禁食的规定,即在耶稣受难节和圣诞节前一天,只吃一顿饱饭,其余两顿只能吃得半饱或者更少。基督徒在饭前往往要进行祈祷,如和基督徒一起用餐,要待教徒祈祷完毕后,再拿起餐具。

六、忌讳13和星期五他们讨厌“13”这个数字和“星期五”这一天。在基督徒眼中“13”和“星期五”是不祥的象征,要是13日和星期五恰巧是同一天,他们常常会闭门不出,在这些时间,千万别打扰他们。

本文作者马仓文章来源公众号(马仓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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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无怨女,外无旷夫”是自古以来的美好愿望,是指希望人们都能找到配偶,成家立业。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禁止借婚姻关系收受财物”。

但现实中,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现象仍有存在,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因“彩礼”纠纷致贫而闹上法庭的情况屡见不鲜。“彩礼纠纷”实际上就是由于婚姻关系中双方的付出不平等,甚至有女方父母逼男方出钱“购买”婚姻的意味而直接造成的。

社会出现骗婚现象越来越多

但按照现代的婚姻自由,以及社会常理来推想,婚姻应是结婚双方在遵守法律的情况下,自由自主缔结的“社会契约”,是不受任何人强制或干涉的。而且现代婚姻制度,是建立在法律平等基础上的,这在现实中就包括了财产的平等,赡养双方父母,共同养育子女等等。从这一层面上来说在一个婚姻中,男女双方的付出几乎是平等的,收受“彩礼”的行为就是不合情理,不符法制的。

法国人Sica现在上海担任顾问

那么,西方基督文明这两千年的婚姻传统是否存在彩礼钱呢?

笔者曾在国外一段时间,且定居在美国、欧洲各国的华人朋友不少,还有很多歪果仁盆友,笔者负责的说:在基督教国家婚姻是没有聘礼的。甚至大部分基督教国家在筹备婚礼Party时(就是中国的婚宴),各种婚礼开销一般是由女方承担。歪果仁一般18岁就独立,女方不会让父母来承担婚礼开销。欧洲也有少数国家的传统是男女共同解决举办婚礼所需要的开支。他们并不需要男方有车有房才能结婚,主要看两人是否真心相爱,西方国家认为上帝预备的伴侣,就会有神的爱存在两人之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没有爱情而结合,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因为物质、名利和外貌等属肉体而结合)。婚前新人若准备买车买房也是双方各承担一半,没有一个懒惰的人,没有一个贪婪自私的人。

在西方文明新人婚后妻子会改为男方姓,这体现在身份证和平时生活中的称谓。至于外国女人为什么要改姓,也是遵行了圣经的记载:耶和华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纪2章)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哥林多前书11:3)

袁大同牧师

袁大同牧师在《福音时报》中曾这样说:“要彩礼是世俗的传统。如果双方都是基督徒,就不应该随世俗的传统,应该与世俗分别为圣才对。”袁大同老师引用雅歌8章7节“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进行了解释。他说,爱情是无价的,如果与金钱发生关系,就不能称为爱情了。他指出,通过金钱得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桩肉体买卖。无论用多少钱得到的爱情,都一文不值。而且这种风俗对婚姻中二人的亲密关系伤害极大。袁老师建议基督徒结婚不索要彩礼。

英国传教士JamesOutramFraser

英国传教士JamesOutramFraser在中国

无独有偶,JamesOutramFraser是内地会的一位英国传教士,他在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传教。据建国初统计,该州泸水县总人口中傈僳族占85%,而傈僳族80%以上都是信基督教的。原本云南边陲少数民族也受到封建社会文化和世俗传统影响,存在许多不良习惯,如喝酒、讲迷信、不讲卫生、结婚要彩礼甚至杀人抢人也经常发生。但是当基督教传入当地碧江县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信教的人不吸烟,不喝酒,结婚不要彩礼,不离婚不讨妾,讲卫生,杀人抢人的事也很少发生,成了美好的福音县。

从这来看彩礼作为买卖婚姻,它与一夫多妻制有直接互相依存的关系(也可参考旧约中的聘礼制、一夫多妻制与男人可休妻,女子不可休夫等之间的关系,中国封建文明的法律与民间传统也类似)。

与英国传教士JamesOutramFraser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有些教会和牧师因为私心怕失去信徒,担心按照神的道传讲福音会触及信徒利益,从而会失去信徒,避重就轻避开了这些敏感的话题,只讲恩典,只讲爱,殊不知这种爱是属人的不属神的,这种义属人的而不属神的。这种爱里包容了多少罪?

小编所在的教会就有几个真实案例,因为父母(也是基督徒)向男方索要彩礼导致婚礼被延迟几年,等男方筹备齐全才得以正常举行。后来过了数年教会牧师看到教会的一些新婚夫妇在生活中并没有被神祝福,为此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笔者认为,这要新婚夫妇及双方的父母自己反思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

国内有些基督徒父母会问,我养女儿这么多年就这样嫁出去了,一点补偿都没有吗?再说旧约也记载了婚嫁是有聘礼的啊?那小编要问你是否知道,在新约时代,儿女并非父母的私有物品,他们和你一样是上帝所造,一样有上帝的使命。你们也许会说自己养育女儿付出那么多,这不公平。若讲公平,你们是否能像旧约时期那样,接受女儿的丈夫一夫多妻制,只能男人休妻却不许女人休夫吗?你女儿会接受吗?因为在旧约时期,这一切律法的制定也都是遵行了公义,你们不能只挑着对自己有利的,却避开对自己不利的。

旧约时代,按照律法男人娶妻要附上工价作为聘礼,但这也意味着妻子失去了自由。这与现今新约时期不同,男女在法律上的平等,都有自由选择离婚的权利,如果再按照旧约的做法,那女方提出离婚,对男方过去付出的工价(彩礼)是否公平?何况现如今国内世俗越来越浮躁,攀比越来越严重,彩礼从几万到几十万屡见不鲜,加上房、车、首饰、婚庆和婚宴等花费,男人往往要把自己和父母的积蓄全部搭上才能娶一个妻子。

旧约中的犹太人除了先知或祭司能与上帝直接交流外,其它犹太人基本都不认识真神,他们吃不了神的干粮,上帝只能给他们“吃奶”—神圣言小学,总结了摩西十诫等律法。

以弗所书2:3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新约时期,基督徒因蒙受了神的恩典,受了圣灵的赐,由圣灵亲自引导每一个重生的基督徒,我们就应该从神圣言的小学走出来,进入神圣言的大学,领受干粮,更新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了。

如此说来,有些基督徒父母是因为心里的世俗辖制或隐藏的贪婪心,放不下聘礼的念头,那么以下这几节经文需要好好思考:

以弗所书4章【旧人和新人】

4:17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

4:18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

4:19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

4:22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

4:23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

4:24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如果父母索要彩礼,那做女儿的该怎么办呢?请看经文:

以弗所书五章

5:6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5:7所以你们不要与他们同伙。

5: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5:9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5:10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

5:1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

5:12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

5:13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

5:14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5:15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

5:16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

5:17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弗2:2】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使徒行传4章

4:19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

使徒行传5章

5:29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圣经指示我们怎样对待口里信主,心却贪婪向别人索取的人呢?

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或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0-11】

小编在这里附马太福音“没有人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因为所补上的反带坏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若是这样,皮袋就裂开,酒漏出来,连皮袋也坏了。惟独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两样就都保全了。”新酒就是上帝所赐的圣灵,因圣灵更新而行的行为就是新皮袋。

有人会说:“不付彩礼钱男人就不知道珍惜女人,婚后对我女儿不好怎么办?”现在与封建社会已经不同了,民政局在新闻中给出的数据,2012年中国离婚率超过14%。这一年中国离婚总数中因女性犯错或因物质利益得不到满足提出离婚竟占到82.7%,男性只有17%左右,女性是男性的近五倍。总结的三大原因排首位的居然与贪心丈母娘直接相关。当然这是对离婚做的调查数据,而因为彩礼,房和车等原因把年轻人阻挡在婚姻之外,拆散爱情的又有多少?

另有新闻媒体做的调查同样发现,女人中离婚最多的恰恰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这不得不对我们现在的观念提出了新的课题。那么,不管女性犯错造成离婚的三大原因是哪几个,这里面有没有一个更潜在的话题:因为女性在结婚成本很低,所以才更不珍惜婚姻呢?但有一个社会现实是,中国男性已经沦落成为弱势群体。

圣经中明示男人应当离开父母,与女子结为一体。并把耶稣预表为基督徒的新郎,基督徒是新妇,这也预表了在主内夫妻关系的重要性。

那么身为基督徒的父母、主内弟兄和姊妹应当追求什么样的财富呢?

【提前六章假道理和真财富】

【提前6:3】若有人传异教,不服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纯正的话与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提前6:4】他是自高自大,一无所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从此就生出嫉妒、纷争、毁谤、妄疑,

【提前6:5】并那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的争竞。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

【提前6:9】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

【提前6:10】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美好的仗

【提前6:11】但你这属神的人要逃避这些事,追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忍耐、温柔。

【提前6:17】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

【提前6:21】已经有人自称有这学问,就偏离了真道。愿恩惠常与你们同在!

【提前6:20】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托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虚谈和那敌真道、似是而非的学问。

请注意,【提前6:20】中特别提到的“世俗的虚谈”、“似是而非的学问”,这让我想起了有些基督徒给自己贪图不义的利益,向别人索取的一些借口说辞。

我们应当把上帝摆在第一位,夫妻关系摆在第二位。建议看国外著名牧师德曼评论中国基督徒面临的问题,也就是属神的义的道路与属世俗的罪的道路的争战的书《离开父母结为一体――圣经家庭伦理与传统的冲突作者曼德》

圣经:人若赚的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益处呢?

(最后感谢上帝的带领,作者所思考的线索一路有他所赐的启示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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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对离婚的厌恶可以追溯到亨利八世。

当哈里王子和梅根汗·马克尔结婚时,他不仅仅是通过和一个美国女演员结婚来打破常规。马克尔也离婚了——她与制片人特雷弗·恩格尔森长达两年的婚姻于2013年结束。

这是一件大事:数百年来,嫁给一个离婚的人是英国君主制的禁忌。伊丽莎白女王在比赛结束后,谁必须被咨询继承关系中的人结婚之前,这强化了这个家庭最近在离婚问题上的态度。但为什么在过去这是一个如此有争议的问题呢?

“历史上,英格兰教会的立场是离婚是可以的,但再婚不是,”他说ArianneChernock他是波士顿大学的历史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性别和英国君主制。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立场的根源英国国教本身——在于没有能力亨利八世在天主教会的祝福下宣布他的婚姻无效。19世纪30年代,在阿拉贡的凯瑟琳没有生下男性继承人后,亨利决定要求废除婚姻。当教皇一再拒绝批准他的请求时,亨利首先限制了教会在英国的影响力,然后才正式限制断绝1534年与天主教的联系。

与罗马天主教会的决裂意味着英国君主,而不是教皇,是英国教会的官方首脑。亨利和后来的君主们扮演了“信仰的捍卫者”的角色。从那以后,君主们承诺在他们的加冕仪式上维护英格兰教会的宗教信条。在皇室内部,离婚或与先前婚姻已经结束的人结婚变得几乎不可能。

阿拉贡的凯瑟琳为她反对与亨利八世离婚的案子辩护。

像当时大多数其他基督教一样,英格兰教会反映了反对离婚的社会污名。英格兰的君主反映了他们教会的法律,即使离婚法变得更加自由。起初,尽管合法离婚是可能的,但议会不得不批准解除婚姻。因此,写法律分析师亨利·卡说,在整个18世纪,英国只有131起离婚是合法的。

多年来,离婚变得越来越普遍。从1857年开始,民事离婚成为可能,但是君主的标准没有改变。英格兰教会也没有这样的教义:直到2002年,教会都不承认任何离婚人士的婚姻,他们的前配偶仍然活着。多亏了皇家婚姻法1772年,在任君主不得不批准乔治二世的任何后裔的婚姻,如果他们不批准,议会两院不得不改而批准。这项法律赋予了君主对家庭爱情生活的巨大控制权,当王室成员试图与离婚的人结婚时,这项法律开始发挥作用。

这并不意味着王室成员没有试图离婚:1820年,乔治四世下定决心要和他的妻子布伦瑞克的卡罗琳离婚,以至于他召集了一个议会小组来证明他的妻子不忠。离婚从未成功,但它对君主制的影响是灾难性的。

公众舆论法庭对卡罗琳的审判实质上开启了小报对皇室的痴迷。“第一次,”写历史学家卡洛琳·哈里斯说,“王室婚姻的破裂展现在各种社会背景的成员都可以看到的两便士的大幅报纸上。”

皇室离婚似乎已经提上日程,但直到1936年,皇室才与试图与离婚人士结婚的君主发生争执。当爱德华七世决定结婚时沃利斯·辛普森,作为一个两次离婚的美国社会名流,他引发了一场宪法危机。违背当选政府的意愿与她结婚,爱德华会破坏对英国议会的信任,所以他放弃了。

从那以后,离婚几乎成了温莎夫妇的一种生活方式。1953年,玛格丽特公主向离婚的战争英雄彼得·汤森求婚。最后,她放弃了这段关系,可能是因为她不得不放弃继承王位的能力。不久,玛格丽特本人也离婚了,伊丽莎白二世的四个孩子中有三个也离婚了。1992年,安妮公主在苏格兰再婚,苏格兰的教会并不认为婚姻是圣礼,并避开了英格兰教会对离婚者再婚的限制。

威尔士王子和王妃在访问加拿大期间。

1996年,王位第一继承人查尔斯王子与戴安娜离婚,引发了媒体的轩然大波。虽然戴安娜没有再婚,但查尔斯再婚了——他的新娘卡米拉·帕克·鲍尔斯也离婚了。伊丽莎白同意了这桩婚姻,开创了皇室对待离婚的新时代。

切尔诺克说,现在离婚“更多的是常态,而不是例外”,至少对目前的皇室成员来说是这样。“在这一点上,[让他们]援引旧标准有些虚伪,”她说。

自2002年以来,英格兰教会允许离婚人士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再婚。就哈里王子和梅根汗·马克尔而言,教会不会大惊小怪——主礼人坎特伯雷大主教贾斯汀·韦尔比,说这对夫妇已经经历了适当的步骤,他很高兴主持婚礼。

那么皇室离婚的未来是什么?切尔诺克说,不管英国教会做什么,未来的君主都会对离婚更加放松。她表示:“鉴于人们对离婚问题的预期越来越宽松,未来主权国家将更加富有同情心和灵活性。”。“我无法想象下一代会以某种个人的、残酷的方式利用这一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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