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正在仓库工作的夏某被突然掉落的货物砸中头部。夏某被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夏某按规定享受了工伤医疗待遇,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夏某恢复工作后又因难于胜任原有工作主动要求离职。公司基于夏某在治疗期间并未参加公司任何生产活动,也未为公司创造任何经济效益,且损失已通过工伤保险得到弥补,拒绝在夏某离职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夏某想知道,公司的做法对吗?
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
支付
,由用人单位支付
。
据此,夏某虽因难于胜任原有工作主动辞职,且工伤后未为公司创造任何经济效益,公司也应支付夏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编辑:工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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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丨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一般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予以关心的,并且是需要给予劳动者治疗期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会觉得劳动者受工伤后会影响工作,想要辞退劳动者。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员工受工伤的,单位可以辞退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员工受工伤,单位是否可以辞退
我国制定了大量的劳动法律法规,用来保护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工伤权益,但工伤职工是否可以辞退,在此不能一概而论。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伤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也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由此可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仍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坚决不能辞退;
2、工伤职工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单方辞退。
上述两项规定,也并非工伤职工的免死金牌,成为工伤职工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理由和借口,如工伤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约定,对其做出辞退处理。
二、工伤员工被单位违法辞退怎么办
劳动者因工负伤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那么,为了保护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就不得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针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具有选择权。
也就是说,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继续履行;
三、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受工伤,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件事情,那么我们受到工伤之后进行了工伤鉴定还留在原来的工作单位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辞职会亏吗?下面就让胜了网张律师为大家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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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不辞职与亏不亏没有直接关系,辞职有辞职的补偿,不辞职有不辞职的待遇。即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辞职也同样存在着,只是距法定退休年龄少时会相应的减少,除非工伤者在就业上的本事很大,一般不要为了就业补助金而辞职。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果认定是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如果伤愈稳定后,会影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再1-10级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1、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伤残津贴:1级—4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给;5级—6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70%、60%发给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10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发给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
5、养老医疗保险:1级—4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级—6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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