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没有短信提示,突然有笔钱到账,也不确定它是工伤保险待遇款。”市民李先生说。1月28日,宝鸡市工伤保险待遇电子拨付首发式举行,今后宝鸡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实现网上直达,李先生再也不用为此担忧。
据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社会保险事业是我们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宝鸡工伤保险待遇拨付一直是工作人员在银行柜台办理此项业务,由于是人工处理,需要分批逐个进行,具体个人的到款时间不一。还有些困难群众,并未开通银行短信业务,不清楚钱款何时到账,或者到账了,不确定它是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款等。
为此,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过专家评分,实际调研等环节,招商银行的先进服务取得了社保中心和参保职工的充分肯定。本着“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路”理念,今后该业务将由招商银行宝鸡分行开展,广大参保职工不用更换银行卡,即可享受便捷服务。
今后招商银行将为参保职工提供免费的便民惠民短信提醒服务,实现工伤待遇“一键拨付”网上直达,极大地缩短了款项到账时间,提高了参保职工工伤待遇拨付效率,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多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宝鸡市全面启动202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工作
近日,宝鸡市人社局转发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宝鸡市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宝鸡市本级及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整系统,逐人核算,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本次待遇调整范围包括2020年12月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涉及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3项。其中,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10元、104元、98元、92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472.75的,增加到3472.65元。5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5元、75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796.50元的,增加到2796.50元。生活护理费以2020年度陕西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34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78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08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1元。
此次调整共惠及宝鸡市工伤保险享受定期待遇人员721人,其中1-4级工伤职工310人,工亡职工供养亲属411人。目前,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各项调整补发待遇已陆续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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